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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曾用稿費還“債”:從1961年還至1971年

    1918年6月,毛澤東從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畢業。其時,楊昌濟已調北京大學哲學系任教,舉家也遷往北京。楊昌濟十分關心毛澤東等人的前途,寫信給毛澤東,希望他回應北京大學校長蔡元培等的號召,立即組織新民學會會員赴法勤工儉學。不久,毛澤東起草了一個湖南青年留法勤工儉學計畫,交有關方面協調。
    為解決赴法的路費問題,毛澤東經楊昌濟介紹求助於國民政府教育總長章士釗。章士釗通過多方努力,籌到經費兩萬元,使得新民學會赴法留學的會員得以成行。
    1961年秋的一天,在一次會面時,毛澤東對章士釗說:“共產黨不會忘記為她做過好事的愛國者,當年你支援留法勤工儉學的那筆款兩萬元,是我經手借的,一部分給了去歐洲的同志,一部分帶回湖南開展革命活動。”章士釗說:“區區小事,何足掛齒。再說,這筆錢在當時是向社會名流募捐的,我不過是盡一份力罷了。”毛澤東詼諧地說: “有借有還嘛,現在我有稿費可以還‘債’了。”從那以後,每年農曆正月初二,毛澤東的秘書都會把2000元人民幣送到章士釗家,直到1971年整整十年,後來停了一年,毛澤東發現後便對秘書說:“這錢不能停,還要還‘利息’呢。”於是1973年春節,他的秘書又從他的稿費中支取2000元送給章士釗,這時章士釗因病住在北京醫院,接到這份“禮物”時,他激動得雙手發抖,對家人說:“主席既講信義又清廉,真不愧為人民的好領袖啊!”
    【啟示】
    天下大事必作於細,古往今來必成於實。毛澤東同志“用稿費還債”的故事啟迪我們,踐行“三嚴三實”,需要我們每個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在和人民群眾打交道的過程中,一定要從看似“不起眼”“不足掛齒”的各種身邊事做起,言必信,行必果。只有這樣,我們的事業才能贏得最廣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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