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政治報告(5)
工農聯盟是我們的人民民主專政和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基矗農民占我國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離開了同農民的聯盟就談不到實現社會主義。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斗爭中已經同農民建立了血肉般的聯系。從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無論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在互助合作運動中,在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文化事業的領導中,在稅收政策、糧食政策、物價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中,我們都注意了繼續加強這種聯系。農民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占著應有的重要地位。
在全國廣大農村的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幾乎全部是農民。
但是應當說,在我們的工作中,對于農民的具體利益重視不夠的缺點還是不少的。在農業合作化以后,工農聯盟進到了一個新的更高的階段。但是在同時,由于許多黨組織和國家機關過高地估計目前農業合作社的經濟能力和濫用合作化所產生的“便利”,在農村工作中的命令主義傾向又有了新的發展。為了繼續鞏固工農聯盟,我們必須堅決克服這些缺點。
對于農民的政策,同樣適用于其他的新近參加了各種合作組織的手工業者、小商小販和其他個體勞動者。他們在我國也是一個重要的社會階層。由于他們的居住和經濟活動都比較分散,我們過去在他們中間的工作比較薄弱。
現在他們組織起來了,他們需要解決許多迫切的問題。我們必須采取有效的辦法加強同他們的聯系,使他們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得到應有的重視。
在我國的人民民主專政和人民民主統一戰線中,民族資產階級具有一種特殊的地位。在抗日戰爭期間,革命根據地的政權機關已經吸收民族資產階級的某些代表人物參加。但是那是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階段,因而是比較容易了解的。在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民族資產階級和它的黨派有更多的代表人物參加了我國的無產階級專政性質的國家機關,并且同工人階級和共產黨在社會主義事業中繼續保持政治上的聯盟。這是為什么呢?這種聯盟在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取得基本勝利的今天還有什么意義呢?這一切難道不是一種負擔嗎?誠然,我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包括大中小資本家和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在內,是我國社會上除開官僚資產階級以外人數最少的一個階級,并且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都有很大的軟弱性。但是不論在過去和現在,這個階級在我國社會上都有很大的影響和作用。在一方面,這是因為他們在歷史上發展了近代工業,領導了舊民主主義革命,在一定程度上參加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并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的具體條件下,采取了接受工人階級和共產黨領導的態度,接著又逐步地采取了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態度。
在另一方面,這是因為他們比較早地掌握了現代的文化,并且掌握了一些現代企業的技術知識和管理知識;直到現在,他們仍然是我國具有比較豐富的現代文化知識、擁有比較多的知識分子和專家的一個階級。在過去幾年內,民族資產階級參加了國民經濟的恢復工作,還參加了或者支持了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的斗爭,從而使我們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敵人,并且增強了革命的力量。在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的聯盟,對于教育和改造資產階級分子起了積極的作用;在今后,我們還可以通過這種聯盟對他們繼續進行團結、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使他們利用自己的知識來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
由此可見,把這種聯盟看作一種徒然的負擔,是錯誤的。
民族資產階級的大多數人,近年來正在經歷著社會主義改造的深刻變化。我們的任務是要繼續和改進同他們的合作關系,使他們有充分的機會發揮能力和專長,并且進行進一步的自我改造。同過去一樣,這種合作仍然是有團結又有斗爭的。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前,階級斗爭仍然繼續存在。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后,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立嘗觀點和方法之間的斗爭,還會繼續一個很長的時間。我們進行這種斗爭的主要方法是說服教育的方法,只是對于那些對社會主義采取敵對態度并且違抗國家法律的個別的人,才必須分別情況采取必要的強制改造方法。
我國的民主黨派主要是在抗日戰爭時期形成的,并且同我們黨早就發生了合作的關系。它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時候,參加了人民政府,隨后又逐步地支持了社會主義的事業。在今后,我們認為,應當采取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中國各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是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小資產階級和它們的知識分子。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將變成社會主義的勞動者的一部分。各民主黨派就將變成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由于在這部分勞動者中,資產階級思想的殘余還會拖得很長,各民主黨派還需要在一個很長的時間內繼續聯系他們,代表他們,并且幫助他們改造。同時,各民主黨派同共產黨一道長期存在,在各黨派之間也能夠起互相監督的作用。我們的黨是一個不為私利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黨。但是我們現在還有缺點,將來也一定還有缺點,并且不可能沒有錯誤。我們當然首先要加強黨內的自我批評和依靠廣大勞動人民的監督來消除這些缺點和錯誤;同時,我們也應當善于從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監督和批評中得到幫助。
各民主黨派的代表人物和無黨派民主人士在我們的許多國家機關中擔任著重要的職務。在我們的政府機關、學校、企業和武裝部隊中,還有廣大的黨外工作人員。這就要求我們的黨員必須同黨外工作人員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關系。這個問題之所以必須提出,是因為至今還有一部分共產黨員抱著一種“清一色”的觀點,他們不愿意黨外人士參加國家機關的工作,或者有事不同黨外人士商量,不尊重黨外人士的職權。這種觀點是一種宗派主義觀點。共產黨員在任何時候在人民中都是少數,因此共產黨員在任何時候都有義務同黨外的人合作。黨必須教育那些不善于同黨外的人合作的黨員迅速地克服自己的缺點,這是目前鞏固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重要任務之一。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勝利發展,我們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范圍將愈來愈廣泛。對于少數民族的上層人士、宗教界的愛國人士和其他有各種社會影響的愛國人士,我們都應當繼續堅持同他們的團結。海外各地的愛國華僑也是統一戰線的組成部分,我們必須繼續團結他們。總之,我們的任務就是使一切積極因素都能夠動員起來,使他們對于建設社會主義的事業都能貢獻一份力量。
由此可見,最廣泛的統一戰線和最廣泛的愛國主義團結,不但沒有損害我們的無產階級專政,而且有利于無產階級專政的鞏固和發展。
我們的國家制度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的結合。
這個制度已經在我國過去幾年的歷史中表現了它的優越性。
這當然不是說,我們的國家工作就是完全健全的了。我們的許多國家機關和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常常脫離我們的國家制度的正確原則,不是發揮了而是妨礙了我們的國家制度的生動力量。當然也不是說,我們的國家制度已經一切都完備了。它還需要相當的時間使自己逐步地成熟和完善起來。
什么是我們目前改進國家工作的主要任務呢?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新形勢,目前在國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任務,是進一步擴大民主生活,開展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
在我們的許多國家機關中,存在著高高在上、不了解下級和群眾的意見、對于下級和群眾的意見加以壓制、對于群眾生活漠不關心的官僚主義現象。這種脫離群眾、脫離實際的官僚主義,嚴重地妨礙著國家的民主生活的發展,妨礙著廣大群眾的積極性的發揮,妨礙著社會主義事業的前進。我們必須認真地、有系統地改善國家機關,精簡它們的組織機構,明確規定每個工作人員的責任,幫助他們改變那種只是忙于開會、簽公文而不接近群眾、不研究情況和政策的作風,定出中央一級和盛市一級的國家機關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深入下層、了解下情、檢查工作、傾聽意見的具體辦法,督促他們嚴格地加以執行。
反對官僚主義是一個長期的斗爭。但是,我們完全有信心在我們的人民民主制度下逐步消除官僚主義的病害。
因為我們的國家同那些少數人壓迫絕大多數人的剝削階級的國家相反,我們的制度是反對官僚主義而不是保護官僚主義的。為了同官僚主義作有效的斗爭,我們必須同時從幾個方面加強對于國家工作的監督。第一,必須加強黨對于國家機關的領導和監督。除了黨的各級委員會必須經常檢查各級政府中黨組織的工作以外,黨委的各個工作部門應當負責建立起對于有關的政府工作部門中黨組織和黨員的經常的監督。第二,必須加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對中央一級政府機關的監督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地方各級政府機關的監督。為了這個目的,應當加強人民代表的視察工作,以便廣泛地收集人民群眾的意見,并且加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對于政府工作的檢查、批評和討論。第三,必須加強各級政府機關的由上而下的監督和由下而上的監督。在反對官僚主義的斗爭中,國家的監察機關應當充分地發揮它的應有作用。第四,必須加強人民群眾和機關中的下級工作人員對于國家機關的監督。
必須鼓勵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評和揭露;凡是對批評者實行壓制和報復的人,必須受到應得的處分。
目前國家工作中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必須適當地調整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職權。這也是符合于擴大民主生活、克服官僚主義的要求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為了實現和鞏固國家的統一,我們反對了分散主義,把許多應當由中央管理的事務集中到中央手里,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近幾年來中央有些部門把過多的事務抓到自己手里,對地方限制得過多過死,忽視地方的特殊情況和特殊條件,應當同地方商量的事也不同地方商量;有些部門還發出許多形式主義的公文和表格,給地方壓力很大。這樣,既不利于地方的工作,也分散了中央的精力,發展了官僚主義。不可能設想:在我們這樣大的國家中,中央能夠把國家的各種事務都包攬起來,而且樣樣辦好。把一部分行政管理職權分給地方,是完全必要的。國家的很多工作,例如農業、小型和中型的工業、地方的運輸事業、地方的商業、中小學教育、地方的衛生事業和地方的財政等等,中央只應當提出一般的方針政策和大體的規劃,具體工作應當交由地方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去部署辦理,并且應當把中央機關的干部分一部分到地方去工作。盛市、縣、鄉都應當有一定范圍的行政管理職權。根據這樣的方針,現在中央正在同地方共同研究和擬定具體方案,準備逐步地加以實行。這樣,既能夠發揮中央機關的積極性,也能夠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使中央和地方都有必要的機動,又便于實行相互的監督。
這對于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普遍高漲具有重要的意義。
正確地處理少數民族問題,是我們的國家工作中一項重大的任務。我們必須用更大的努力來幫助各少數民族在經濟和文化上的進步,使各少數民族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充分地發揮積極作用。
少數民族的狀況在過去幾年中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少數民族中的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在大多數地區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在國內三千五百多萬少數民族人口中,已經有二千八百萬人口的地區基本上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另有二百二十萬人口的地區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有近二百萬人口的地區正在進行民主改革,只有三百多萬人口的地區還沒有進行民主改革。今后,在尚待進行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的地區,我們仍然必須采取我們所一貫采取的慎重方針,這就是說,一切改革必須由各少數民族的人民和公眾領袖從容考慮,協商處理,按照各民族自己的意愿辦事。在改革中應當堅持和平的方式,而不要采取強力斗爭的方式。對于少數民族的上層人士,在他們放棄對于勞動人民的剝削和壓迫以后,國家要采取適當的辦法,使他們的政治待遇和生活水平不致降低,并且說服人民群眾同他們長期合作。對于少數民族地區的宗教信仰問題,我們必須長期堅持地執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決不可以在社會改革中加以干涉;對于宗教職業者的生活困難,應當幫助他們得到適當的解決。
各少數民族要發展成為現代民族,除進行社會改革以外,根本的關鍵是要在他們的地區發展現代工業。國家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已經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建立了一些新的工業基地,舉辦了一些大型的現代工業和運輸業,在第二個五年計劃期間還將繼續這樣做。這是全國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漢族人民和少數民族人民都應當為完滿地實現國家的這個計劃而共同奮斗。同時,為了滿足少數民族人民的特殊需要,中央各部門和各盛自治區政府,還應當根據客觀上可能和經濟上合理的原則,在少數民族地區逐步地舉辦一些地方工業。凡是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工業,無論是中央國營工業或者是地方工業,都必須注意幫助少數民族形成自己的工人階級,培養自己的科學技術干部和企業管理干部。只有這樣,少數民族在各方面的發展才能比較快地達到現代的水平。
由于歷史形成的現實條件,少數民族中的社會改革和經濟文化建設,都需要漢族人民的大力援助。所以,繼續改進漢族人民和少數民族人民、漢族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之間的關系,就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在目前,為了改進這種關系,主要的問題是要克服大漢族主義。
幾年來,我們有很多的漢族干部在各少數民族地區工作,他們的大多數正確地執行了黨的民族政策,完成了黨給他們的任務,受到了少數民族的歡迎。但是也有一部分漢族干部,不尊重少數民族干部的職權和意見,不積極地耐心地幫助少數民族當家作主,而是由自己在那里包辦代替。這些缺點和錯誤,同某些同志的思想中存在著輕視少數民族的大漢族主義傾向是有關的。
中國各民族共同地創造了我國的歷史和文化,今后各民族也一定要共同地建設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國內各少數民族的發展水平是不一樣的,但是絕對不是所有的少數民族在所有的方面都落后。有一些民族的發展水平同漢族一樣或者差不多,還有一些民族在某些方面的發展比漢族高,值得漢族人民向他們學習。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長處。認為少數民族一無長處、樣樣不如漢族的觀點,就是一種大漢族主義的觀點。
忽視各少數民族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也是大漢族主義的一種表現。各少數民族的人口雖然只占全國總人口的百分之六,但是他們居住的地區,卻占全國總面積的百分之六十左右,其中許多地方富有各種工業資源。如果認為不要少數民族的共同努力和積極參加,單憑漢族人民的努力,就可以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這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想法。
所有上述大漢族主義的傾向和觀點,都必須切實改正。
只有堅決地克服了大漢族主義的任何一種細小的表現,少數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義情緒才能順利地克服,國內各兄弟民族才能在我們的人民民主的大家庭里面更加親密地團結起來。
為了鞏固我們的人民民主專政,為了保衛社會主義建設的秩序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為了懲治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我們目前在國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務之一,是著手系統地制定比較完備的法律,健全我們國家的法制。
在革命戰爭時期和全國解放初期,為了肅清殘余的敵人,鎮壓一切反革命分子的反抗,破壞反動的秩序,建立革命的秩序,只能根據黨和人民政府的政策,規定一些臨時的綱領性的法律。在這個時期,斗爭的主要任務是從反動統治下解放人民,從舊的生產關系的束縛下解放社會生產力,斗爭的主要方法是人民群眾的直接行動。因此,那些綱領性的法律是適合于當時的需要的。現在,革命的暴風雨時期已經過去了,新的生產關系已經建立起來,斗爭的任務已經變為保護社會生產力的順利發展,因此,斗爭的方法也就必須跟著改變,完備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
為了正常的社會生活和社會生產的利益,必須使全國每一個人都明了并且確信,只要他沒有違反法律,他的公民權利就是有保障的,他就不會受到任何機關和任何人的侵犯;如果有人非法地侵犯他,國家就必然出來加以干涉。我們的一切國家機關都必須嚴格地遵守法律,而我們的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法院,必須貫徹執行法制方面的分工負責和互相制約的制度。
反革命分子是要破壞我們的國家、破壞我們的建設、危害人民的安全的,因此,我們的國家機關必須鎮壓和肅清反革命分子。我們在一九五○年領導了全國范圍的鎮壓反革命的斗爭,給了反革命分子的活動以嚴重的打擊。在一九五五年,我們又在社會上進行了鎮壓反革命的斗爭,在全國的機關中對于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進行了清查。這些大規模的群眾斗爭,大大地鞏固了社會的秩序,加強了國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