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選集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中)

我國是否還有什么別的道路可走呢?或許有人想到一條維持現狀的道路,即既不是資本主義的道路,也不是社會主義的道路,而是既有社會主義,又有資本主義,將我們現在所處的狀態維持下去。大家知道,我國正處在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過渡時期。在我國,這個時期也叫做新民主主義時期,這個時期在經濟上的特點,就是既有社會主義,又有資本主義。有一些人希望永遠保存這種狀態,最好不要改變。他們說:有了共同綱領就夠了,何必還要憲法呢?最近幾年,我們還常常聽見“鞏固新民主主義秩序”這樣一種說法,這種說法就是反映了維持現狀的思想。這究竟是否可能呢?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種相反的生產關系,在一個國家里面互不干擾地平行發展,是不可能的。中國不變成社會主義國家,就要變成資本主義國家,要它不變,就是要使事物停止不動,這是絕對不可能的。要變成資本主義國家,我在前面已經說過,此路不通。所以我國只有社會主義這條唯一的光明大道可走,而且不能不走,因為這是我國歷史發展的必然規律。

由此可見,我國走社會主義的道路,是確定不移的。除此以外,沒有其他的路可走。

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我國已經走上了社會主義的道路。憲法草案序言中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社會建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是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從一九五三年起,我國已經按照社會主義的目標進入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時期,因此,我們有完全的必要在共同綱領的基礎上前進一步,制定一個象現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這樣的憲法,用法律的形式把我國過渡時期的總任務肯定下來。

在我國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是一個十分艱巨復雜的任務。必須動員全國人民的力量,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正確的和高度統一的領導之下,克服各種困難,才能實現這樣的任務。因此,一方面,我們必須更加發揚人民的民主,擴大我們國家民主制度的規模;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建立高度統一的國家領導制度。為了這樣的目的,我們也有完全的必要制定一個比共同綱領更為完備的象現在向各位代表提出的這樣的憲法。

全國人民在討論中熱烈地稱贊我們的憲法草案,因為這個憲法草案正確地總結了我國的歷史經驗。這個憲法草案是我國人民利益和人民意志的產物,是我們國家發生了巨大變化的產物。

人民稱贊這個憲法草案,還因為它正確地吸收了國際的經驗。憲法起草委員會在從事起草工作的時候,參考了蘇聯的先后幾個憲法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憲法。顯然,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先進國家的經驗,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我們的憲法草案結合了中國的經驗和國際的經驗。我們的憲法草案不只是我國人民革命運動的產物,而且是國際社會主義運動的產物。

以上是關于我國憲法的歷史意義的說明。

關于憲法草案基本內容的若干說明

現在,我對憲法草案的基本內容分為以下四個問題作一些說明。

第一,關于我們國家的性質問題

憲法草案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憲法草案在序言和其他許多條文的規定中都表明,在我國的人民民主制度下,還存在著廣泛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

只有依靠工人階級的領導,我國人民才能從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下獲得解放,這個真理早已由過去長期的歷史事實證明了。在人民獲得勝利以后,出現了新的問題:工人階級領導國家建設是不是也和過去一樣有本領和有把握呢?對于這一點,如果有些人在開始的時候采取了等等看的態度,那末,五年以來的事實已經充分證明了工人階級領導國家的非凡的才能。為著鞏固我國人民已經取得的勝利果實,必須繼續鞏固和加強工人階級對于國家的領導。我們的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離開工人階級對于國家的領導,是不能設想的。

不斷地鞏固和加強工農聯盟,是工人階級的領導能夠得到勝利的基本保證。這在我國過去的革命戰爭中和現在的國家建設中都是一樣的。在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革命戰爭中鍛煉出來的我國的工農聯盟,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不是削弱了,而是更加加強了。在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過程中,農民是要起變化的,這種變化現在已經開始了,這就是從經濟生活不穩定的個體農民逐步變化為社會主義的合作化的農民。只有由工人階級領導農民走合作化的道路,才能不斷地改善農民的生活情況,才能使工農聯盟更加密切和更加鞏固。

在勞動人民中,除工人農民外,我國還有為數不少的城市和鄉村的個體手工業者和其他非農業的個體勞動者,他們是依靠勞動過活的,或者是主要地依靠勞動過活的。工人階級必須如同團結農民一樣,很好地團結這些勞動人民共同建設社會主義。團結這些勞動人民,是屬于工農聯盟的范疇之內的。

工人階級領導和以工農聯盟為基礎,標志著我們國家的根本性質。這就表明我們的國家是人民民主國家。人民民主國家和資本主義國家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的兩類國家。在資本主義國家里,無論怎樣標榜“民主”,終究只是占人口中極少數的資產階級居于國家的統治地位。在我們這里,最大多數的人民才真正是國家的主人。

我國的知識分子,在過去的革命運動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今后建設社會主義的事業中將起更加重要的作用。知識分子從各種不同的社會階級出身,他們本身不能單獨構成一個獨立的社會階級。他們可以同勞動人民結合而成為勞動人民的知識分子,也可以同資產階級結合而成為資產階級的知識分子,還有極少數的知識分子同被推翻了的封建買辦階級結合而成為反動的知識分子。除開極少數堅持反動立場并進行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活動的知識分子以外,我們的國家必須注意團結一切知識分子,幫助他們進行思想改造,發揮他們的能力,使他們為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服務。毛澤東同志早已說過:“一切知識分子,只要是在為人民服務的工作中著有成績的,應受到尊重,把他們看作國家和社會的寶貴的財富。”

憲法草案序言指出:“今后在動員和團結全國人民完成國家過渡時期總任務和反對內外敵人的斗爭中,我國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將繼續發揮它的作用。”這就表明,在我國過渡時期,工人階級領導的包括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具有重要的作用。這是以工農聯盟為基礎而又較工農聯盟更為廣泛的聯盟,即勞動人民同可以合作的非勞動人民之間的一種聯盟。有人以為既然要建設社會主義,這種聯盟就不可能存在,也沒有存在的必要,這種看法是錯誤的。

我國在過渡時期還有民族資產階級。人們知道,在社會上有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存在的時候,階級斗爭總是存在的。但我國原來是被外國帝國主義壓迫的國家,由于我國這樣的特殊歷史條件,工人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就不但有斗爭,還曾經有過并且現在還存在著聯盟的關系。民族資產階級過去曾經在工人階級領導下參加了民族民主革命,五年以來,又在國家領導下參加了愛國運動和經濟恢復的工作。

經過“三反”“五反”的嚴重斗爭,許多資本家提高了覺悟,他們表示愿意接受社會主義改造。這樣,我們的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就有可能采取逐步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政策,并且現在正進行著這種改造。在過渡時期,民族資產階級在國民經濟中還有重要的作用。他們在擴大生產、改進企業管理和生產技術、培養和訓練技術工人和技術人員等方面,在接受社會主義改造方面,對國家還可以作出一定的貢獻。在過渡時期,民族資產階級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地位。

在我國社會中,特別在各少數民族中,還有屬于其他階級成份的愛國的人士,國家也要很好地團結他們。

由此可見,我國現在的統一戰線仍然具有廣泛的基矗中國共產黨早巳指出,在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全國人民的革命大團結,不只是對于我國人民民主革命是需要的,對于實現社會主義事業也同樣是需要的。因為在我們面前還站著帝國主義。同時,在我國給人們選擇的道路,實際上只有兩條,或者是重新受帝國主義的奴役,或者是實現社會主義。

中國要獨立、民主和富強,只有走社會主義一條路。在這種情況下,凡是不愿意做殖民地奴隸的愛國的人們,就有在工人階級領導下團結起來接受社會主義道路的可能。在繼續鞏固工人階級領導和工農聯盟的前提下,在可能的范圍內,人民中間的團結越廣,對于社會主義事業就越有好處。所以,我們的憲法應當是一個全國人民大團結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憲法。

第二,關于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步驟問題憲法草案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依靠國家機關和社會力量,通過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保證逐步消滅剝削制度,建立社會主義社會。”

為了貫徹第四條規定的方針,憲法草案在總綱的其他一些條文中又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既表明了建設社會主義社會這一個總目標,也表明了建設社會主義社會的具體步驟。

我國在過渡時期還有多種經濟成份。就目前來說,我國的生產資料所有制,主要的有:國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個體勞動者所有制;資本家所有制。國家的任務是盡力鞏固和發展前兩種所有制的經濟成份,即社會主義的經濟成份,并對后兩種所有制的經濟成份,即社會主義的經濟成份,逐步進行社會主義改造。

所以國家要“保證優先發展國營經濟”,特別要注意逐步建立社會主義主要經濟基礎的重工業,要“鼓勵、指導和幫助合作社經濟的發展”,要鼓勵和指導資本主義工商業“轉變為各種不同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

憲法草案的這些規定,當然不是空想出來的,而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和廣大群眾的經驗為根據的,因此都是行得通的。關于這些規定,我想說一說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是關于過渡形式的問題。我們知道,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一種很艱巨的任務。我們決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這種改造。我們必須根據群眾的經驗和覺悟程度,根據實際的可能性,逐步前進。

我們的經驗已經證明,不論在農業,手工業或者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都可以有過渡的形式,而采用靈活的多樣的過渡形式又是完全必要的。

在對農業和手工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主要的過渡形式是勞動群眾部分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社,如象幾年來我國農村中已經開始發展起來的、以土地入股和統一經營為特點的農業生產合作社。在我國的歷史條件下,我們逐步地和廣泛地運用這種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經濟的過渡形式,就可以引導廣大的個體勞動者比較順利地走向勞動群眾的集體所有制。

在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過渡形式是國家資本主義。在我國的歷史條件下,我們可能通過各種不同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逐步實現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在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國家管理下的國家資本主義,同資產階級統治下的國家資本主義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這就是列寧所說的“我們能夠加以限制,我們能夠規定它的界限的一種資本主義”。在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中,一方面,資本家的所有制還沒有廢除,資本家還是有利可得,另一方面,資本家已經不能為所欲為地唯利是圖。經過國家資本主義這種過渡形式,就可以為將來用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造成有利的條件。

憲法草案把這些過渡形式明確地規定下來,對于我國的社會主義改造事業是有重要意義的。

其次,我要說一下通過和平道路來建成社會主義社會的問題。在人民的討論中有不少的人問:為什么憲法草案序言中說我國的人民民主制度能夠保證我國通過和平的道路來消滅剝削,建成社會主義社會呢?在我國,封建主義的剝削制度,除少數地方外,已經在革命戰爭和土地改革的過程中完全消滅了。為要建成社會主義社會,還要消滅資本主義的剝削制度。這是進一步的社會變革。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工人階級和其他勞動群眾要實行這種社會變革,必須經過推翻資產階級專政的國家制度的革命。但是,我國現在的政治經濟狀況是同資本主義國家完全不同的。我國已經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的國家制度。我國已經有了日益強大的社會主義的國營經濟,這種國營經濟已經成為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力量,而資本主義經濟在我國已經不占統治地位。因此,我國的社會主義革命也就同資本主義國家不相同。我們可以依靠現在這樣的國家機關和社會力量來逐步地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同時,如前面所說,在我們國家內,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存在著聯盟的關系,因此,在我國消滅資本主義的剝削制度,也可以不采取象一九五○年到一九五二年實現土地改革那樣的方式,即在一個短時間內發動一次廣大的群眾運動,一下子就把封建的土地制度消滅了。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將經過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并通過各種不同形式的國家資本主義來逐步實現。我們將讓資本家們有一個必要的時間在國家和工人階級的領導下逐步接受改造。當然,斗爭是一定會有的,現在有,將來還會有。現在就有一部分資本家進行各種違法活動,有一些人并對社會主義改造采取抵抗態度。所以憲法草案規定:“國家禁止資本家的危害公共利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破壞國家經濟計劃的一切非法行為。”那種認為我國已經沒有階級斗爭了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對于那些違法和進行破壞活動的資本家,是應當加以處罰的。由限制資本主義剝削到消滅資本主義剝削,不可能設想沒有復雜的斗爭,但是可以通過國家行政機關的管理、國營經濟的領導和工人群眾的監督,用和平的斗爭方式來達到目的。資本家只要明白了大勢所趨,愿意接受社會主義改造,不違法,不破壞人民的財產,那末,他將得到國家的照顧,將來的生活和工作將得到適當的安排,他的政治權利也不會被剝奪。這同我們對待封建地主階級的政策是大有區別的。所有這些,即工人階級的國家領導權和工農的鞏固聯盟,社會主義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地位,國內統一戰線的關系,并加上有利的國際條件,就是我國所以能夠通過和平道路消滅剝削制度、建成社會主義社會的必要條件。

至于各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主義改造,更要充分注意各民族發展的特點。對于這個問題,我在以后還要說到。

其次,關于富農問題。在人民的討論中有不少的人問:憲法草案規定“國家對富農經濟采取限制和逐步消滅的政策”,應當怎樣了解?大家知道,富農經濟是農村中的資本主義經濟,富農是農村中最后的一個剝削階級。在我國,富農經濟原來就不發達。在土地改革中,富農出租的那一部分土地已被分配。在土地改革后,由于農村中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的發展,由于國家執行了對糧食和其他主要農產品的統購統銷政策,富農經濟已大大地受了限制。農村中雖然又產生了少數新富農,但是一般說來,富農經濟不是上升,而是下降的。

現在富農每人平均占有的土地比一般農民占有的土地只多一倍。過去的富農現在多已不雇工人或很少雇工人,放高利貸的減少了,經營商業的也受到了很大限制。所以,在我國,可以用合作化和限制富農經濟發展的辦法,逐步消滅農村中的資本主義。當然,斗爭是不可避免的,富農的破壞活動是不可忽視的。在許多地方都發現有富農抵抗統購統銷和破壞互助合作的事實。對于有破壞行為的富農分子,必須加以處罰。但是根據我國的整個政治經濟情況來看,今后可以不需要發動一次象土地改革那樣的特別的運動來消滅富農。將來對于那些已經放棄剝削行為的原來的富農,可以在當地農業生產合作社已經鞏固的前提下,根據一定的條件,并在取得農民的允許以后,讓他們分別參加合作社,繼續加以改造。

其次,在人民的討論中還有不少的人問:憲法草案一方面規定,國家依照法律保護資本家生產資料所有權和其他資本所有權,另一方面又規定,要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要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這豈不是互相矛盾么?如果說這里有什么矛盾的話,那末,這正是反映著客觀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在我國過渡時期,既有社會主義,又有資本主義,這兩種所有制的矛盾就是客觀存在的矛盾。同時,資本主義工商業在現階段一方面有它的有利于國計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有它的不利于國計民生的作用,這又是資本主義工商業本身客現存在的矛盾。我們解決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的矛盾的政策,就是一方面允許資本家所有制存在,利用資本主義工商業有利于國計民生的作用,另一方面限制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不利于國計民生的作用,采用過渡辦法,準備條件,以便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資本家所有制。憲法草案所規定的關于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一些具體步驟,就是為了要正確地解決這種矛盾。

在我國的具體條件下,我們認為我們所采取的建設社會主義的方針和方法是正確的。這個真理,還可以從反面,就是從敵人的叫喊中和某些外國資產階級報紙的評論中得到證實。

帝國主義者和臺灣蔣介石賣國集團非常不喜歡我們建設社會主義,他們每天都在攻擊我們。這有什么奇怪呢?原來我們是做對了。

有些外國資產階級報紙失望地發現,在我們的憲法草案中宣布的我國所走的道路,“就是蘇聯所走過的道路”。是的,我們所走的道路就是蘇聯走過的道路,這在我們是一點疑問也沒有的。蘇聯的道路是按照歷史發展規律為人類社會必然要走的道路。要想避開這條路不走,是不可能的。我們一向認為馬克思列寧主義是普遍的真理。

為了破壞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狡猾的敵人還特別雇用了一些人,如象托洛茨基陳獨秀分子,他們裝成“左”的面孔,攻擊我們的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具體步驟和具體措施。

他們說,我們做得“太不徹底”,“太妥協”,“離開了馬克思主義”。他們想用這些胡說混淆人們的視聽。他們要我們破裂同民族資產階級的聯盟,立即剝奪民族資產階級。他們又嫌我們的農業政策“太慢了”,他們要我們破裂同農民的聯盟。這些難道不是完全的胡說嗎?我們如果照這樣做,當然只有帝國主義和蔣介石賣國賊最為高興。

我國人民既有建設社會主義的堅定目標,又有切實可行的具體步驟,這就不能不使我們的敵人大大地不高興了。敵人最不高興的事情,就是對我國人民最好的事情,這是用不著說的。

第三,關于我國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

和人民的權利和義務

憲法草案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個規定和其他條文的一些規定表明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我國人民革命根據地政治建設的長期經驗,并參照蘇聯和各人民民主國家的經驗,在五年以前,我們的共同綱領就確定了我們國家的這種政治制度。憲法草案總結了五年以來國家機關工作的經驗和各級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經驗,對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作出了更加完備的規定。我們采用這種政治制度,是同我們國家的根本性質相聯系的。中國人民就是要用這樣的政治制度來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的道路前進。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以能夠成為我國的適宜的政治制度,就是因為它能夠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權力,能夠便利人民群眾經常經過這樣的政治組織參加國家的管理,從而得以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顯然,如果沒有一種適宜的政治制度使人民群眾能夠發揮管理國家的能力,那末,人民群眾就不能很好地動員和組織起來建設社會主義。

我國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在普選的基礎上產生的。憲法草案規定,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由于現在的各種具體條件,我國在選舉中還必須依照法律在一定時期內剝奪封建地主和官僚資本家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必須規定城市和鄉村選舉代表名額的不同的人口比例,實行多級選舉制,并且在基層選舉中多數是采用舉手表決的方法。我國的選舉制度是要逐步地加以改進的,并在條件具備以后就要實行完全的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投票的制度。但是現行的選舉制度是適合于我國目前時期的情況的,對于人民最便利,并且能夠照顧各少數民族和各民主階級,使他們有適當的代表名額。從這樣的選舉中產生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能夠充分代表人民的意志,所以這是具有高度民主性質的人民代表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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