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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鄧小平為何不希望毛澤東落得史達林的結局?(3)

  鄧小平在一年多的時間裏至少五次毫不容情地批評了“兩個凡是”。不過,毛澤東的思想和毛澤東的行動是兩回事,就如同作為神的毛澤東和作為人的毛澤東是兩回事一樣。鄧小平不需要毛澤東的錯誤,但是他需要毛澤東的旗幟。他說:“我們在座的同志,可以說都是毛澤東思想教導出來的。沒有毛澤東思想,就沒有今天的中國共產黨,這也絲毫不是什麼誇張……”

鄧小平1980年7月在四川農村視察(資料圖)

  這些指責交織在一起,釀成了鄧小平時代的第一次風波。不過,這是幾個月以後的事了。現在,還是讓我們先回到197812月的這個會場上來。鄧小平的時代顯然要從農村開始,因為這時二百一十位與會者正在討論兩個關於農業的檔,其最後的通過,對於人民公社的命運甚至整個中國,都發生了極大的影響。不過,今天來看這兩個文件的內容,一個仍然是毛澤東留下的遺產,另一個也祗是承前啟後的過渡。

  毛澤東最重要的遺產之一,是《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他一生簽署的指示不計其數,但是由他本人親歷親為的並不多,這“條例”為其中之一。如前所述,毛澤東在當日一定要採取這個行動,乃是出於一種深深的反省。按照他的想法,這一文件一經形成,其“不變”的週期就將延長到“三十年”。現在,197812月,“六十條”的生命還遠未到“三十年”,毛澤東已不在人世,輪到鄧小平來考慮人民公社的前途。“兩個凡是”已經威信掃地;人民公社也已日暮途窮,“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正在實際的進程中悄悄發生變化,祗不過不是如毛澤東所願走向更大規模——比如以大隊或者以公社為基本的核算單位,而是退回更小的規模。包產到小組的風尚已經彌漫在安徽、四川、貴州、河南諸省,甚至包產到戶也開始蠢蠢欲動。

  所有這些全都成為當時會上議論紛紛的題目。這樣,共產黨內部就前所未有地發出多種聲音,而且居然牽涉到我們國家最重要的制度。今天將這些議論歸納起來,大致可以看出其中不同的傾向。一種是認定人民公社制度本身並無弊端,祗是由於“四人幫”的搗亂才變得醜陋起來,所以祗要返璞歸真,便可以挽狂瀾於既倒。一種是認為人民公社制度的基本方面值得保留,但它有著極大的弊端,故為“四人幫”所利用,所以,糾正弊端就可迎來公社的春天。這在與會者中間占了大多數,包括過去十多年間的受益者和受害者、部分政府官員和部分農民中的精英人物。最後,祗有幾個年輕的知識份子在當時敢於設想,人民公社制度扼殺了農民的熱情和創造性,導致農村的衰敗,其集權的性質不可能滿足人類起碼的自由原則,所以人民公社必須廢止,代之以市場化和民主化的制度。

  不過,鄧小平似乎還不打算把公社的藍圖徹底抹去。眼前這個會議上對於“六十條”的討論,雖然修改之處甚多,但是並沒有對其主導思想以及關鍵部分加以修正。比如人民公社仍然是今後農村必定要走的道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仍然是人民公社不可改變的制度云云。“新六十條”所增加的內容,大體祗是“四人幫”如何地破壞了人民公社,所以現在要把“六十條”加以重申,以激勵農業更快地發展。鄧小平的戰術是先為未來確定新的意識形態,至於技術方面的步驟則屬於枝節問題,即使不去追究,也必定會隨著根基的動搖而瓦解。

  但是鄧小平在一個要害的地方採取了行動,這就是終止使用“階級鬥爭為綱”的說法,以使全體中國人一心一意搞經濟。他極巧妙地把在“真理標準”爭論中所獲得的戰果引進經濟領域,說必須堅決地修改和糾正那些不利於生產力發展的錯誤政策。這就是鄧小平所謂“工作重點轉移”的關鍵所在。他的主旨為黨中央所接受,並且發表在後來的會議公報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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