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

1949(01)

1949

五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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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時,關于同傅作義談判問題,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林彪電,指出:“新保安、張家口之敵被殲以后,傅作義及其在北平直系部屬之地位已經起了變化,只有在此時,才能真正談得上我們和傅作義拉攏并使傅部為我所用。因此,你們應認真進行傅作義的工作。”你們應通過北平市黨委將下列各點直接告訴傅作義:(甲)“目前不要發通電。此電一發,他即沒有合法地位了,他本人和他的部屬都可能受到蔣系的壓迫,甚至被解決。”(乙)“傅氏反共甚久,我方不能不將他和劉峙、白崇禧、閻錫山、胡宗南等一同列為戰犯,我們這樣一宣布,傅在蔣介石及蔣系軍隊面前的地位立即加強了,傅可借此做文章,表示只有堅決打下去,除此以外再無出路;但在實際上,則和我們談好,里應外合,和平地解放北平,或經過不很激烈的戰斗解放北平。傅氏立此一大功勞,我們就有理由赦免其戰犯罪,并保存其部屬。”(丙)“傅致毛主席電,毛主席已經收到。毛主席認為傅氏在該電中所取態度不實際,應照上述甲、乙兩項辦法進行方合實際,方能為我方所接受。”(丁)“我們希望傅氏派一個有地位的能負責的代表偕同崔先生①及張東蓀先生一道秘密出城談判。”(戊)“傅氏此次不去南京是對的,今后亦不應去南京,否則有被蔣介石扣留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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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粟裕、陳士榘、張震并告鄧小平、張際春電,同意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來電所提關于對杜聿明集團發起總攻的建議。一月六日,華東野戰軍對杜聿明集團發起總攻,至十日下午,全殲杜聿明集團,俘虜徐州“剿總”指揮所主任杜聿明。至此,淮海戰役勝利結束,共殲滅國民黨軍五十五萬五千余人。十七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致華東、中原兩野戰軍首長和全體同志賀電:“淮海戰役既然消滅了南線國民黨軍的主力,這就奠定了你們渡江南進奪取國民黨匪巢南京,并解放江南各省的鞏固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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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電:“請令劉亞樓研究在攻擊天津時,是否有辦法使工業區避免破壞或減少破壞的程度。”同日

就蔣介石的新年文告②,新華社發表毛澤東寫的揭露戰犯蔣介石求和陰謀的評論,指出蔣介石求和是為了保存中國反動勢力和美國在華侵略勢力。這個評論編入《毛澤東選集》時,題為《評戰犯求和》。

①崔先生,指崔載之,當時任北平平明日報社社長兼總編輯。

②一九四九年元旦,蔣介石在新年文告中聲稱,要在保存中華民國的憲法、法統和軍隊等條件下,愿與共產黨商談停止戰事,恢復和平的具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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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譚政電,指出:“如果敵人占據工廠頑抗,我軍必須殲滅該敵,即使工廠有所破壞也不要顧惜。但是,如果天津其他區域的敵軍均已解決,僅剩下工廠區的敵軍而又有可能采用勸降方法解決,則應試圖采用勸降方法,以便減少破壞。”本日,又為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電:“攻天津時除應注意工廠區外,還應注意學校。如果敵人占據學校頑抗非用戰斗手段不能解決時,自應使用戰斗手段,即使有所破壞亦在所不惜;但如果使用勸降方法亦能解決時,則使用勸降方法,以便減少對于學校的破壞程度。”

16日—8

主持在西柏坡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討論形勢和任務。八日,會議通過毛澤東起草的《目前形勢和黨在一九四九年的任務》的決議。決議指出:在平津、淮海、太原、大同諸戰役以后,就國民黨的軍事主力已經被殲這一點來說,國民黨政權已經在基本上被我們打倒了。基本地打倒了國民黨,不等于全部地打倒了國民黨。“輕敵的觀念無論何時是不應該有的,我們決不要使勝利沖昏自己的頭腦。”“我們必須將革命進行到底,而不容許半途而廢。”“一九四九年夏、秋、冬三季,我們應當爭取占領湘、鄂、贛、蘇、皖、浙、閩、陜、甘等九省的大部,其中有些省則是全部。”“一九四九年必須召集沒有反動派代表參加的以完成中國人民革命任務為目標的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政治協商會議,宣告中華人民民主共和國的成立,組成共和國的中央政府,并通過共同綱領。”毛澤東在發言中說,關于經濟建設的基本方針,去年九月會議已經決定。一方面,決不可認為新民主主義經濟不是計劃的、向社會主義發展的,而完全是資本主義世界。另一方面,必須謹慎,不能急于求社會主義化。合作化必須發展,但不可能很快發展,大概要準備十幾年功夫,要長期地穩健地進行。如果希望搞社會主義,太快,會翻斤斗。中共二十八年,再加兩年,完成全國革命任務,就是鏟地基,但是起房子,這個任務要幾十年功夫。高級干部要懂得,全國打開,事情方開始,那時會感覺比打仗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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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時,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林彪電:“我們基本方針是:只要傅能讓我們和平接收平、津,允許傅部編為一個軍,他本人可赦免戰犯罪,保存私人財產,住在北平或出外邊由他自定。他的部屬的生命家財不予侵犯。除此以外,不能再允許給他什么東西,亦不能稱為起義”。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電,指示:“準備對北平城內機場發炮攻擊,促使城內敵軍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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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政府將備忘錄分別遞交美、英、法、蘇四國政府,要求四國出面“調停”中國內戰,相繼被四國政府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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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時,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林彪、聶榮臻電:八日十五時電①悉。“你們應回答如下幾點:(甲)平、津、塘、綏均應解決,但塘、綏人民困難尚小,平、津人民困難甚大,兩軍對峙,軍民糧食均有極大困難,故應迅速解決平、津問題。

①林彪、聶榮臻一月八日致中共中央軍委的電報中說:張東蓀、周北峰昨晚抵此。據張談,傅對張表示以下幾點:(一)北平、天津、塘沽、綏遠一齊解決;(二)要平、津以后能有其他報紙(意即不只是中共一家報);(三)政府中要有進步人士;(四)軍隊不用投降或在城內繳槍的方式,采取調出城外分駐各地用整編等方式解決。如同意此方針,雙方派代表協同擬定具體辦法。

(乙)為避免平、津遭受破壞起見,人民解放軍方面可照傅方代表提議,傅方軍隊調出平、津兩城,遵照人民解放軍命令開赴指定地點,用整編方式,根據人民解放軍的制度改編為人民解放軍,并由雙方代表于三日內規定具體辦法,于一月十二日下午一點開始實施。平、津兩處辦理完畢后,即可照此辦法解決塘、綏問題。(丙)政府中有進步人士,平、津報紙不只中共一家,是中共民主綱領①中原來就有的,故不成為問題。”

①指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公布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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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起草致林彪、羅榮桓、聶榮臻,平津前線各兵團,平津兩市委、兩軍管會,華北局,東北局電,通知:“為著統一領導奪取平、津,并于爾后一個時期內(大約有三個月),管理平、津、唐及其附近區域一切工作起見,中央決定以林彪、羅榮桓、聶榮臻三同志組織總前委,林彪為書記,所有軍事、政治、財政、經濟、糧食、貨幣、外交、文化、黨務及其他各項重要工作均歸其管轄,以一事權而免分歧。兩市委、兩軍管會關于上述工作均直向總前委請示,由總前委向中央負責。”同日

為中共中央對晉綏分局關于黨代會以后綜合報告寫兩個批注:(一)“各地均應發揮此種民主精神,均應建立代表大會及代表會議制度。”(二)“各地新區外均應建立人民代表會議制度,首先是區、村人民代表會議,方能防止命令主義與官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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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聶榮臻電,指出:傅作義及其左右在接到我們意見后,企圖叫我們遷就他們所設的范圍(迫我就范),而拒絕我們迫傅就范的方針,明明不能指揮中央軍,要說能指揮。此外,并提出什么報紙及政府用人等事,好像他們是代表人民說話,向我們要求民主權利。你們應將你們向周、張①宣布的三條電告北平黨,叫北平黨督促傅方實行。并嚴正地向傅左右(劉厚同②等)說明,傅方既不愿意執行我方所提意見,如果又不執行他自己所提的離城改編,那就是他反復無常,勢將喪失信用。同時,請你們考慮,是否可以叫北平黨將離城改編一點,在社會上及民主人士中適當地散播出去,使人們感覺我方做得仁至義盡。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林彪、聶榮臻電:“同意命令傅方代表限天津敵先頭部隊至遲須于十三號十二時以前開出,否則我軍將于十四號開始進攻,并向傅方代表指出,我方懷疑傅方借談判拖延時間,故天津方面必須依照指定時間開出城外,并不得對于公私財產、軍用物品及公文案卷有任何破壞損毀,否則必須全體繳械,并懲辦其負責人。軍隊出城,只能攜帶隨身槍彈。”

①周,指周北峰,當時任國民黨軍華北“剿總”土地處處長。張,指張東蓀。

②劉厚同,當時是傅作義部少將參謀、高級軍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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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林彪、聶榮臻關于傅作義決定派鄧寶珊①出城談判的來電后,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聶電,指出:你們應根據我們一月十一日電當面向鄧寶珊駁斥傅作義九日電②所持立場。“圍城已近一個月,談判如此之久,始終不著邊際。自己提出離城改編,現又借詞推托,企圖拖延時間,實則別有陰謀,加重平、津人民的痛苦。傅如有誠意,應今天津守軍于十三日全部開出城,聽候處理。守軍應負責移交一切公共財產、案卷、武器彈藥、被服,不得有任何破壞損失。守軍出城,只能攜帶隨身槍彈物品。一切改編細目待出城后再說。否則我軍將于十四日攻擊天津。至于北平守軍,可以推遲數日離城,但亦不能拖延太久。不是所謂由我軍協助傅軍解決抗不受命者,而是傅軍協助我軍入城解決一切敢于抵抗的部隊。你們說這些話時應堅決明確。”還指出:“估計天津守軍十三日必不會按照我們所說的時間、條件出城,你們應準備于十四日攻擊天津。”

①鄧寶珊,當時任國民黨軍華北“剿總”副總司令。

②傅作義一月九日通過北平平明日報社采訪部主任李炳泉(中共地下黨員)轉給林彪、聶榮臻的電報中說:有關部隊問題,“亟需縝密計劃,妥慎實施,方可避免糜爛,不違初衷”。“部隊出城時間,須視準備工作進行之程度及雙方細節問題具體商決約定。萬一有少部分不聽命令,尚須雙方在技術上預有商訂”。

同日

關于對付天津守敵的方針問題,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聶榮臻電:“天津既有單獨談判①,即可單獨處理,可以不包括在鄧寶珊的談判之內。”“天津之敵如能接受你們所提限時繳械之條件,你們即可不經攻擊而占領天津,如該敵不能接受你們所提條件,則你們應于適當時間內攻占天津。”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粟裕、陳士榘、張震并告鄧小平、張際春電:“(一)同意華野以一個兵團進駐蚌埠地區,其余各兵團分駐隴海南北適當地點以就糧為原則。(二)華野、中野休整時間現定兩個半月,由子刪②起至寅世③止,每半月為一期,共為五期。望按此部署休整,并完成渡江作戰諸項準備工作,待命出動。”從本日至二十五日,華東野戰軍一部先后解放懷遠、五河、蚌埠、合肥、揚州等十四城。

①指一九四九年一月十日天津市參議會派出的四名代表與人民解放軍天津前線司令員劉亞樓的談判。劉亞樓在談判時提出四點:(一)天津為華北主要工業城市,人民解放軍甚盼和平解決,藉免遭受戰爭破壞。(二)一切天津國民黨軍隊,應自動放下武器,人民解放軍保證這些軍隊官兵生命財產的安全及去留自便。(三)人民解放軍停戰二十四小時,等候天津守軍的答復。(四)如果天津守軍不愿自動放下武器,則人民解放軍將發動進攻,天津守軍的首領們應當擔負使天津遭受戰爭破壞的責任,而受到嚴厲懲罰。

②子刪,即一月十五日。

③寅世,即三月三十一日。

114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發表關于時局的聲明,指出:“中國共產黨愿意和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他任何國民黨地方政府和軍事集團,在下列條件的基礎之上進行和平談判。這些條件是:(一)懲辦戰爭罪犯;(二)廢除偽憲法;(三)廢除偽法統;(四)依據民主原則改編一切反動軍隊;(五)沒收官僚資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廢除賣國條約;(八)召開沒有反動分子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接收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及其所屬各級政府的一切權力。中國共產黨認為,上述各項條件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公意,只有在上述各項條件之下所建立的和平,才是真正的民主的和平。”聲明要求中國人民解放軍全體指戰員,在國民黨反動政府接受并實現真正的民主的和平以前,絲毫也不應當松懈自己的戰斗努力。對于任何敢于反抗的反動派,必須堅決、徹底、干凈、全部地殲滅之。這個聲明編入《毛澤東選集》。

同日

為中共中央起草致東北局電,告知:“為著揭穿南京的和平欺騙,中央于本日發表在八個條件下愿意與南京進行和談的聲明。你們收到這一聲明后,應即邀請各民主人士開座談會,希望他們予以響應。歡迎大會可在這一座談會商得一致意見后再開。”本日,又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分局、工委、總前委、前委并轉所屬電,指出:“為了揭穿和擊破南京政府的和談欺騙,中央于本日發表在八個條件下愿與國民黨進行和平談判的聲明,這與新年獻詞《將革命進行到底》沒有絲毫的矛盾。望向黨內加以解釋。”

同日

同朱德、周恩來復電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主席李濟深,對他抵達沈陽,表示歡迎。

同日

東北野戰軍對拒絕放下武器接受和平改編的天津守敵發起攻擊。十五日下午解放天津。二十一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林彪、羅榮桓、劉亞樓、譚政并轉所屬的賀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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