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1927(03)

42

下午四時,出席國民黨中常會第五次擴大會議,歡迎國際工人代表團。到會的代表團成員有法國的多理越、美國的白勞德。

同日

下午七時,繼續出席國民黨中常會第五次擴大會議。蘇聯顧問鮑羅廷列席會議。會議聽取孫科、鄧演達等關于蔣介石等人問題的報告。會議認為,蔣介石無視中央,自由行動,在上海勾結帝國主義和反動派,把持上海的外交、財政、交通各機關,破壞中央各項計劃,形成一個反動中心。為此,會議決定由中央執行委員會發一訓令,令蔣介石離開上海到南京。會議根據鄧演達的提議,決定由鄧演達、徐謙、顧孟余、譚平山、毛澤東五人組成土地問題委員會,“由此會確定一個實行分給土地與農民的步驟”,“做成鄉村間普遍的革命現象,然后可以推翻社會的封建制度”。

44

出席在武漢的中共中央執行委員,中共湖北區委和共產國際代表團聯席會議,討論召開中共中央全會、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及準備召開國民會議等問題。會議宣布中共中央執行委員會漢口臨時委員會解散,選舉瞿秋白、譚平山、張國燾組成聯席會議常務委員會。

同日

下午一時半,出席國民黨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開學典禮。參加開學典禮的有中央黨部、國民政府及各團體代表百余人,還有國際工人代表團。會議由鄧演達主持,周以栗報告農講所成立經過,譚平山代表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政府演說,法國代表多理越、英國代表湯姆、美國代表白勞德也相繼演說。大會發表的《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開學宣言》指出:“中央農民運動講習所的使命,是要訓練一般能領導農村革命的人材出來,對于農民問題有深切的認識,詳細的研究,正確解決的方法,更鍛煉著有農運的決心。”

同日

三子毛岸龍在武漢出生。一九三一年初夏,在上海病亡〔1〕。

1〕關于毛岸龍的病亡,一九七九年中共中央組織部曾派人作過調查,一九八二年李靜峰在《黨史研究》第四期上載文披露了調查到的情況:“一九三一年的五月底或六月初的一天夜里,毛岸龍突然生病,腹瀉、高燒,由保育員陳鳳仙(又名秦怡君,李求實同志的愛人)抱到附近的廣慈醫院就診。醫院診斷為緊口痢,經救治無效當夜病亡。次日,由幼稚園負責行政事務工作的姚亞夫買棺入殮處理了喪事。”

47

出席中共中央執行委員,中共湖北區委和共產國際代表團聯席會議。為在四月二十五日準時召開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決定,通知陳獨秀和在上海的中央委員以及各地代表速來漢口。會議還決定成立中共中央土地委員會,由瞿秋白和毛澤東負責為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準備農民土地問題的資料。

48

出席國民黨中常會第六次擴大會議。共產國際派來中國的代表羅易以及鮑羅廷等列席會議。羅易、鮑羅廷分別就共產國際援助中國革命等問題發表講話,隨后退席。會議聽取全國總工會常委兼總工會武漢辦事處秘書長劉少奇關于“四三慘案”〔1〕后工運情況的報告。聽取孫科和上海市政委員丁曉先報告,對蔣介石勾結帝國主義在上海鎮壓工人和市民運動的反革命行為,決予以處置。會議同意政治委員會的決定,將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移遷南京。

1〕一九二七年四月三日,日本水兵在武漢乘車不付錢,還行兇打死打傷車夫。繼而,日軍艦水兵大批上岸,三次用機槍掃射民眾,死傷數十人,稱為“四三慘案”。

49

中華全國農協臨時執行委員發出就職通電。通電說,粵、湘、鄂、贛等省農民協會代表聯席會議推舉鄧演達、毛澤東、譚延闿、譚平山、徐謙等十三人為臨時執行委員,并推定鄧演達為宣傳部長、毛澤東為組織部長、彭湃為秘書長。通電指出:“吾國農民之痛苦,皆為國際帝國主義之侵略,與國內封建階級之壓迫。農民之解放,即國民革命之成功,故國民革命勢力之進展農民亦隨之組織起來,同人深信此為不易之道。”

410

出席中共中央執行委員、中共湖北區委和共產國際代表團聯席會議,討論如何應付蔣介石在上海已經反動的問題。會議決定派一個能干的委員會(陳延年為臨時書記)到上海執行聯席會議所決定的政策。

412

出席國民黨中央土地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并擔任記錄。會議主要討論土地的沒收和分配方法問題。毛澤東發言說:“所謂土地沒收,就是不納租,并無須別的辦法。現在湘、鄂農民運動已經到了一個高潮,他們已經自動地不納租了,自動地奪取政權了。中國土地問題的解決,應先有事實,然后再用法律去承認他就得了。”

同日

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反革命政變,大肆逮捕和殺害共產黨人和革命人民。十八日,蔣介石在南京另組國民政府,宣布武漢國民政府、國民黨中央一切決議為非法,公開通緝鮑羅廷、陳獨秀、譚平山、林伯渠、徐謙、于樹德、吳玉章、楊匏安、惲代英、彭澤民、毛澤東等共產黨人和國民黨左派一百九十三人。

418

同鄧演達、譚延闿、譚平山、陸沉以中華全國農民協會臨時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名義,向各省農民協會、農民協會籌備處發出通告,決定七月一日在武漢召開全國農民代表大會〔1〕。

1〕這次大會沒有開成。

4中旬

中共中央農委連續召開三天會議,討論如何解決土地問題。會議提出“要沒收全部出租的土地”,“進而徹底消滅土地私有制”。

419

出席國民黨中央土地委員會第一次擴大會議。土地委員會在召開了兩次會議之后,自今日起改為擴大會議。本次擴大會議有湖南的夏曦、易禮容,廣東的彭湃和北方的江浩、王法勤等參加。會議聽取了各省關于農民運動狀況和農民對土地要求的報告。毛澤東就鞏固農民政權、沒收和分配土地等問題多次發言。他提出解決土地問題應有一個綱領,內容包括:(一)解決土地問題的意義;(二)土地沒收的標準和分配的方法,這是解決土地問題的中心問題;(三)農民以什么政權機關來沒收和分配土地;(四)禁止頭賣土地和土地國有問題;(五)征收地稅問題。關于解決土地問題的意義,毛澤東提出六條:(一)解放農民,廢除地主及一切壓迫階級的剝削和壓迫,此為本題的主要意義;(二)增加生產,解決農民的生活痛苦和改良土地;(三)保護革命,解決土地問題后即能夠解決財政問題及士兵問題,“因農民要保護他們的土地,必勇敢作戰”;(四)廢除封建制;(五)發展中國工業:(六)提高文化。會議決定由毛澤東、譚平山、顧孟余起草解決土地問題的意義的文件。關于農民政權問題,毛澤東贊同鄧演達提出的國民政府農政部應設鄉村自治委員會專門管理鄉村自治機關的意見,并提出農民政權有兩個階段:一是革命時期,農民政權集中在農民協會;二是革命過后,農民政權在國民政府系統之下,頒布區鄉自治條例。還說“現在我們須要承認農民的政權,并且促進農民的政權”。鑒于土地問題極逼切,會議決定自次日起,每天召開擴大會議。

同日

武漢國民政府誓師繼續北伐,向河南的奉軍進攻。二十六日,毛澤東向國民黨中央農民運動委員會提議,督促直、魯、豫三省早日成立農民協會,協助北伐。

420

出席土地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會議在聽取蘇聯顧問岳爾克關于“俄國分配土地之經過及效果”報告后,繼續討論農民土地問題。毛澤東發言說,沒收土地為解決土地問題的中心問題。解放農民不僅包括現在耕種受痛苦的農民,也包括士兵在內。會議采納毛澤東所提意見,決定由鄧演達、毛澤東、岳爾克和湖南、湖北兩省農協代表各一人組成專門委員會,于次日上午十時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討論和起草解決土地問題的方案。

同日

中國共產黨發表《為蔣介石屠殺革命民眾宣言》,完全贊成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罷免蔣介石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開除黨籍和拿辦的決定”,號召人民起來打倒蔣介石。

422

出席土地委員會第三次擴大會議。國民黨中央黨部、國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汪精衛、譚延闿等出席會議。鄧演達代表毛澤東、易禮容、陸沉和岳爾克五人專門委員會作關于《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的報告。報告說:解決土地問題“原則上是平均地權,耕者有其田,以至土地國有”。為適應農民迫切要求使聯合戰線不受危害,在步驟上分為兩步,第一步實行“政治的沒收”,第二步實行“經濟的沒收”。毛澤東對草案作補充說明。他說:土地問題必須解決,解決土地問題是于全般革命有利益的。現在所決定的政治沒收,是沒收土豪劣紳軍閥等等的土地,此為第一步。進一步再沒收一切自己不耕種而出租于他人的土地,此為經濟沒收。經濟沒收在湖南已不成問題,農民已經自己分配。專就湖南的狀況說,用政治沒收的形式是不夠的,但就一般而論,只能用政治沒收。所以,國民政府應明定一般的法規,同時又須頒行單行的法規,如湖南。他說:湖北不能與湖南比,河南又不能與湖北比,其解決土地問題的辦法當然不同,全國都實行經濟的沒收,則是空想。毛澤東還說,自耕農、中農的土地不沒收,富農是要沒收的。會上,汪精衛等對草案提出不同意見。汪精衛說,這個草案是以政治沒收為名,行經濟沒收之實,因為一切大、中、小地主都可加以反革命頭銜而沒收其土地。會議指定汪精衛、毛澤東、易禮容、陸沉、岳爾克、鄧演達、譚延闿、孫科、唐生智、何鍵、李品仙等十五人組織專門委員會審查修正《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

同日

武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候補委員、監察委員,國民政府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聯名通電討蔣。斥責蔣介石反抗中央進而自立中央,抵滬以后與帝國主義妥協,以反共產為名,不惜屠殺民眾為其贄見之禮物。號召革命民眾“依照中央命令,去此總理之叛徒,本黨之敗類,民眾之蟊賊”。

423

出席《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審查委員會會議。會議就土地沒收的范圍和標準問題展開討論,譚延闿、汪精衛對決議草案持否定態度,徐謙、夏曦等對決議草案提出不同意見。毛澤東沒有發言。會上意見分歧,討論無結果,決定下次會議繼續討論。

424

出席土地委員會第四次擴大會議。會議討論并通過譚平山等起草的《革命軍人土地保障條例》。會議繼續討論土地沒收和分配問題。毛澤東多次發言,同意全部(包括湖南)用政治沒收的辦法解決土地問題。同時指出,須再加以限制,說明界限,沒收土豪劣紳軍閥反革命派的土地是無人反對的。在談到土地制度和佃農問題時,毛澤東說:現在只可用“土地公有”的口號,不能用“國有”的口號。要盡快定出保障佃農的辦法,如免減租稅,田主不得虐待等等。會議決定下次開會請陳獨秀、瞿秋白、張國燾參加,指定譚平山、徐謙、顧孟余起草保護佃農的法規。

426

出席土地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討論《佃農保護法草案》,繼續審查《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陳獨秀、鮑羅廷應邀參加。陳獨秀、鮑羅廷在原則上贊成“沒收小地主及革命軍人以外之出租的土地分給農民”,但又說,原則還不能馬上實行。他們強調,解決土地問題需先有農民政權;需先由國民政府農政部規定具體辦法,由各省依據當地情況實施。會議決定草擬三個文件:由鄧演達重新起草《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由毛澤東起草《解決土地問題的意義》;由徐謙起草《處分反革命逆產條例》。

4

以毛澤東為書記的中共中央農委作出三項決議案。在政權問題的決議案中提出,農民運動現在已經到了為確定農民政權而斗爭的時期。農民政權應當由貧農與中農掌握,但貧農是這個政權的領導者。農民不但要取得鄉村政權,而且要參加縣政治、省政治、全國政治。農民協會是創造農民政權的機關。關于武裝問題決議案,要求各省一致努力建設農民武裝,組織農民自衛軍。解散一切地主階級武裝團體,將其武裝交與農民自衛軍。中央及各省的軍委應充分注意農民自衛軍問題。關于協作社的決議草案,指出:“假使中國的革命結果勝利,并且能成為一個真正民權方式的,那末中國農民的合作社在經濟方面須與革命的政府與城市發生密切的關系,在政治方面須在無產階級領導之下。如此方法,才能幫助農民消滅在農業中所發生的資本主義的傾向,同時,可以便農民于鄉村階級分化時減少壓迫。”

 

版權聲明:本網站所有權利歸香港毛澤東詩詞網所有 關於我們 站長統計 聯系我們

©Copyright 2014 香港毛澤東詩詞網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