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選集第四卷》
一九四八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
(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這是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對黨內的指示。 一
必須注意季節。必須利用今年整個秋季和冬季,即自今年九月至明年三月,共七個月時間,在各中央局和分局所劃定的地區內,依次完成下列各項工作:(甲)鄉村情況調查。(乙)按照正確政策實行初步整黨。上級派到鄉村的工作團或工作組,必須首先團結當地黨的支部組織內的一切積極分子和較好分子,共同領導當地的土地改革工作。(丙)組織或改組或充實貧農團和農會,發動土地改革斗爭。(丁)按照正確標準,劃分階級成分。(戊)按照正確政策,實行分配封建土地和封建財產。實行分配的最后結果,必須使一切主要階層都感覺公道和合乎情理,地主階級分子亦感覺生活有出路,有保障。(己)建立鄉(村)、區、縣三級人民代表會議,并選舉三級政府委員會。(庚)發給土地證,確定地權。(辛)調整或改訂農業稅(公糧)負擔的標準。這種標準,必須遵守公私兼顧的原則,這即是一方面利于支援戰爭,一方面使農民有恢復和發展生產的興趣,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壬)按照正確政策,完成黨的支部組織的整理工作。(癸)將工作方向由土地改革方面,轉移到團結農村中一切勞動人民并組織地主富農的勞動力為共同恢復和發展農業生產而奮斗的方面去。開始組織在自愿和等價交換兩項原則上的小規模的變工組織和其他合作團體;準備好種子、肥料和燃料;做好生產計劃;發放必要的和可能的農業貸款(以貸給生產資料為主,必須有借有還,嚴格區別于救濟性質的賑款);在可能的地點,做好興修水利的計劃。以上是由土地改革到生產的全部工作過程,必須使一切直接從事土地改革工作的同志了解這樣的工作過程,避免工作的片面性,并不失時機地于秋冬兩季全部完成上述工作。
二
為達上述目的,今年六月至八月的三個月內,必須完成下列工作:(甲)劃定土地改革工作范圍。這種范圍,必須是在下列三項條件下劃定之:第一,當地一切敵人武裝力量已經全部消滅,環境已經安定,而非動蕩不定的游擊區域。第二,當地基本群眾(雇農、貧農、中農)的絕對大多數已經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數人有此要求。第三,黨的工作干部在數量上和質量上,確能掌握當地的土地改革工作,而非聽任群眾的自發活動。如果某一地區,在上述三個條件中,有任何一個條件不具備,即不應當將該地區列入一九四八年進行土地改革的范圍。例如,在華北、華東、東北、西北各解放區的接敵區域和中原局所屬江淮河漢區域的絕大部分地區,因為尚不具備第一個條件,即不應當列入今年的土地改革計劃內。明年是否列入,還要看情況才能決定。在這類地區,應當充分利用抗日時期的經驗,實行減租減息和酌量調劑種子食糧的社會政策和合理負擔的財政政策,以便聯合或中立一切可能聯合或中立的社會力量,幫助人民解放軍消滅一切國民黨武裝力量和打擊政治上最反動的惡霸分子。在這類地區,既不要分土地,也不要分浮財,因為這些都是在新區和接敵區的條件之下,不利于聯合或中立一切可能聯合或中立的社會力量、完成消滅國民黨反動力量這一基本任務的。(乙)開好干部會議。在為著土地改革和整黨工作召集的干部會議中,必須充分講明關于這兩項工作的全部正確政策,將許可做的事和不許可做的事,分清界限。必須將中央頒布的各項重要文件,責成一切從事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的干部,認真學習,完全了解,并責成他們全部遵守,不許擅自修改。如有不適合當地情況的部分,可以和應當提出修改的意見,但必須取得中央同意,方能實行修改。今年的各級干部會議,必須由各地高級領導機關,在開會之前,作充分而恰當的準備,這即是事前由少數人商量(由一個人負主責),提出問題和分析問題,寫好成文的綱要,精心斟酌這個綱要的內容和文字(注意簡明扼要,反對不著邊際的長篇大論),然后向干部會議作報告,開展討論,吸收討論中的意見,加以補充和修改,作為定論;并將此項文件通知全黨和盡可能地在報紙上公開發表。必須反對經驗主義的方法,這即是事前毫無準備,不提出問題,不分析問題,不向干部會議作精心準備的、內容文字都有斟酌的報告,而聽憑到會人員無目的地雜亂無章地議論,致使會議時間延長,得不到明確而周密的結論。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區黨委、省委和地委的領導工作中,如果存在著這種有害的經驗主義方法,必須注意克服。討論政策的會議,人數不可太多,只要事先有良好準備,會議的時間亦可縮短。按情況,大約以十幾個人,或二三十人,或四五十人,開會一星期左右為適宜。傳達政策的會議,人數可以多些,時間亦不可過長。只有整黨性質的高級和中級的干部會議,人數可以多些,時間亦可以長些。(丙)九月上半月,至遲九月下半月,全部直接從事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必須到達鄉村,并開始工作,否則就不能利用秋冬兩季的全部時間,完成全部土地改革、整黨建政和準備春耕的工作。
三
在干部會議中和在工作中,必須教育干部善于分析具體情況,從不同地區、不同歷史條件的具體情況出發,決定當地當時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方法。必須區別城市和農村的不同,必須區別老區、半老區、接敵區和新區的不同,否則就要犯錯誤。
四
凡屬封建制度已經根本消滅,貧雇農已經得到大體上相當于平均數的土地,他們同中農所有的土地雖有差別(這種差別是許可的),但是相差不多者,即應認為土地問題已經解決,不要再提土地改革問題。在這類地區的中心任務,是恢復和發展生產,完成整黨建政工作和支援前線的工作。在這類地區的部分鄉村中,如果尚有土地須待分配或調劑,階級成分須待改訂,土地證須待發給者,自然應當按照實際情形完成這些工作。
五
在一切解放區,不論是已經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或者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區,都必須在今年秋季指導農民耕種麥地,并進行一部分土地的秋耕。在冬季,要號召農民積肥。所有這些,都對一九四九年解放區農業的生產和收成有極大重要性,必須用行政力量,配合群眾工作,加以實現。
六
必須堅決地克服許多地方存在著的某些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即擅自修改中央的或上級黨委的政策和策略,執行他們自以為是的違背統一意志和統一紀律的極端有害的政策和策略;在工作繁忙的借口之下,采取事前不請示事后不報告的錯誤態度,將自己管理的地方,看成好像一個獨立國。這種狀態,給予革命利益的損害,極為巨大。各級黨委必須對這一點進行反復討論,認真克服這種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將一切可能和必須集中的權力,集中于中央和中央代表機關⑴。
七
中央、中央局(分局)、區黨委(省委)、地委、縣委、區委、直到支部,必須充分利用無線電、有線電、電話、郵遞、專人送信等項通訊方法,小型會議(例如四五個人的),區域會議(例如幾個縣的),和個別談話等項會談方法,小型巡視團(例如三至五個人的)和個別有威信的委員的巡視方法,同時充分利用通訊社和報紙,密切地互相聯系起來,以便掌握運動的動態,隨時互通情報,交流經驗,及時糾正錯誤,發揚成績。不要等候幾個月,或半年,甚至更長時間,下面才向上面作總結性的報告,上面才向下面作一般性的指示。這種報告和指示,往往過時,失去作用,或者減少了作用。犯錯誤的已經犯過,來不及糾正,損失太大。全黨迫切需要的,是不失時機的生動的具體的報告和指示。
八
必須將城市工作和農村工作,將工業生產任務和農業生產任務,放在各中央局、分局、區黨委、省委、地委和市委的領導工作的適當位置。即是說,不要因為領導土地改革工作和農業生產工作,而忽視或放松對于城市工作和工業生產工作的領導。我們現在已經有了許多大中小城市和廣大的工礦交通企業,如果各有關領導機關忽視或放松這一方面的工作,我們就要犯錯誤。
注 釋
〔1〕 這里所說的中央代表機關,是指中央局和中央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