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程
序
本会得蒙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之启迪、倡导,愿和所有热爱毛泽东诗词、认同毛泽东思想、崇敬毛泽东精神之各界人士以爱相繫,推动毛泽东诗词文化发展,共同缅怀伟人毛泽东。
为持守并宣扬毛泽东诗词中强烈的爱国情怀及宝贵的精神财富,特制订本章程,以为吾等行事之依据。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香港毛泽东诗词研究会。英文名称:HongKong Academy of MaoZedong's Poems。
第二条本会的会徽:红色圆形毛泽东半身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的成立,旨在团结热爱毛泽东诗词、怀有浓郁毛泽东情结的各界人士。透过本会所举办的活动并藉由互联网的流通,为全香港、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毛泽东拥戴者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立足香港,面向全国,放眼全球,推动大陆与香港文化资源整合,促进毛泽东文化之传承。
第四条本会的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58号开侨商业大厦21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有关毛泽东诗词的宣传活动,如「跟著毛主席学诗词」诗词创作活动,推动诗词交流,以诗会友,以友辅仁;
(二)举办有关毛泽东展览会、报告会和学术讨论会,如毛泽东诗词书法绘画展、毛泽东诗词歌舞朗诵演唱会,以及通过音像、影视等多种艺术形式,将雅俗共赏的毛泽东诗词普及到更多人的生活之中;
(三)独立或协助有关团体或组织进行对毛泽东文献资料的徵集、整理、注释和编辑、出版工作;
(四)以毛泽东为崇敬对象,举办系列敬仰毛泽东活动;
(五)开展同内地及国际有关毛泽东团体的交流,并愿与其他赞同本会目标及宗旨的团体合作,为毛泽东文化的繁荣作出贡献。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会员类型: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
第七条入会资格:
(一)凡认同本会章程者,由本人向本会提出申请或由本会会员公开推荐,经本会备查,无在籍会员提出异议,即可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二)凡认同本会章程,并有一定数量个人会员和健全的办事机构的团体协会,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备查,即可加入本会成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会员职责: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二)了解本会最新动态,协助本会建设,可就本会重要事项提供建言,为本会发展献策献力;
(三)积极参与本会诗词交流活动,向本会反映诗词创作情况、学术资讯,并提供有关资料;
(四)经常出席本会每週活动,以真诚的心,向毛泽东点烛许愿、感恩祈福;
(五)团体会员接受本会的委託,负责代为联繫本会在该地的个人会员,充当个人会员与本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桥梁;
(六)会员未经理事会许可,不得擅自向外代表本会。
第九条会员权利:
(一)享有优先参与本会主办的各项活动之权利;
(二)享有优先在本会官方网络平台发表有关毛泽东作品之权利;
(三)可免费获赠或以优惠价购买本会製作的毛泽东周边产品,如檯曆、书籍、音乐光碟等;
(四)经常出席本会活动,一年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者,可受邀参加本会週年会员大会,并享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五)对本会发展确有突出贡献者有受表彰奖励或获得适当劳务报酬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
第十条会籍的取消:
(一)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告知理事会,并交回会员证;
(二)会员如有违反本会章程或与本会精神有所相违,而又不听理事会的劝诫者,经理事会决议,其会籍将被暂时停止或取消。
第四章 组织及管理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
(一)会员大会由本会有投票权的会员组成。大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会长召开,时间另订之。特殊情况下,可由会长提议召开临时特别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决定终止事宜;
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三)会员大会前应明订议题,会议中不得讨论与该议题无关事项。
(四)会员大会开会通知,应于14天前在每週活动中宣佈分发。
第十二条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向会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的委任:
1.理事会在每年会员大会以不记名投票从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
2.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应在每年会员大会二十八日前分派给有选举权之会员,以便慎重考虑。
(三)理事会成员及其职责:
1.会长:
(A)总理会务,并对外代表本会;
(B)担任理事会主席,主持会员大会及理事会之例会;
(C)按各成员能力适当分派事务,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例会决议之落实情况。
2.总干事:
(A)负责会务之监督,及活动之督促;
(B)物识有领袖质素的会员,加以训练;
(C)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3.秘书:
(A)负责一切会议记录,及有关书信、邮件之往来;
(B)负责本会文件和函件之起草工作;
(C)设计并邮寄本会活动及聚会之邀请函;
(D)印製各式表格、通知及会员资料卡;
(E)负责管理毛泽东诗词研究会官方网站。
4.财务:
(A)负责记录每週活动出席人数及清点捐献金额;
(B)向理事会每月作财务收支报告及每年在会员大会作财务报告。
(C)和理事会一同制订适当的财务预算;
(D)处理收支帐目及年终提供帐目以供审核。
5.宣传组:
(A)策划及鼓励会员参与本会各类聚会及活动;
(B)负责各项活动聚会之拍摄及存档等;
(C)请每一位会员填写会员资料卡,并于平时保持联繫;
(D)负责开展本会与内地及国际有关毛泽东团体的交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如有不完善之处,可由理事会修订后提交会员大会及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者同意后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