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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毛澤東的家庭開支:一季度伙食費3873元

新中國成立後十餘年,親戚朋友常來做客,他們回去時,毛澤東總要打發一些錢物,他們的來往路費、置裝費、住宿費、伙食費和禮物,全由毛澤東私人負擔。堂弟毛澤連和表弟李雲鳳來,他吩咐給他們每人做一套新衣服,又要工作人員去管理科領些糖果送他們。工作人員領了十斤,毛澤東責備:“拿這麼多幹什麼?”“叫他們路上吃。”毛澤東生氣地說:“兩個人在路上哪里吃得這麼多?有兩斤足夠!多餘送回去。”他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國家現在還窮,不要因為他們是我的親戚,就大手大腳不注意節約,別的同志的家屬來了怎麼辦呢?”

  60年代,毛澤東和江青的工資都漲了許多,1962年第二季度,毛澤東3個月的工資總和有1214.4元,平均每月400多塊;江青二季度的工資共729元,月平均243元。毛澤東的家庭開支也在增加。1963年二季度僅伙食費一項就有3873元,住房月租260.46元。
  其實,毛澤東吃得十分簡單,也很少吃滋補品,伙食費為什麼這麼高呢?原來,他還得招待客飯。他身邊工作人員——衛士、服務員、護士、醫生等也常常陪他吃飯。他曾開玩笑地對一位工作人員說:“你在我這裏是‘三不要’——吃飯不要錢,住房不要錢,看書讀報不要錢。”
  毛澤東對別人慷慨,對自己卻“吝嗇”。他特別反對吃成本高的反季節菜。他對生活管理員武象廷說:“我告訴你,只要做到乾淨衛生,不要買那些貴的東西給我吃。比方說,現在是冬天,你就不要買番茄、黃瓜之類,買一根黃瓜的錢,到夏天就買得一筐;冬天買一條黃瓜只吃得一餐,夏天買一筐就吃得幾十餐!”
  武象廷臨時外出,王振海替他買回來一些嫩玉米芯,炊事員做好,毛澤東見了,皺起眉,不肯動筷,說:“炒這麼一盤菜要多少棵玉米啊?長大了能打多少糧食!叫我吃這樣的菜,不是破壞生產嗎?端回去,誰買的叫誰去吃!”
  毛澤東的生活賬中記載有他交黨費的情況。他每月交20元黨費,從來沒有滯交、少交過。70年代,他的工資降低,黨費也按規定下降,如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的收支報表顯示,這一季度他的工資總數是809。6元,交黨費20元,單據2張;同時還用工資繳納房租、水電等共206。32元。
  毛澤東的生活賬中還有饋贈一項。他身邊人員遇到困難,總能得到他的幫助。一些故交舊友也常常從他這裏獲得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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