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下卷

1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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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周恩來、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聶榮臻組成的中共代表團,與本日到達北平的由張治中、邵力子、黃紹竑、章士釗、李蒸、劉斐組成的南京國民黨政府代表團開始舉行和平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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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電傅作義:“四月一日通電讀悉。南京國民黨反動政府發動反革命內戰的政策,是完全錯誤的。數年來中國人民由于這種反革命內戰所受的浩大災難,這個政府必須負責。但是執行這個政策的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文武官員,只要他們認清是非,翻然悔悟,出于真心實意,確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于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內問題者,不問何人,我們均表歡迎。北平問題的和平解決,貴將軍與有勞績。貴將軍復愿于今后站在人民方面,參加新民主主義的建設事業,我們認為這是很好的,這是應當歡迎的。”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劉伯承、張際春、李達并告鄧小平、饒漱石、陳毅電:“南京代表團本日到北平,提到李、白意見,要求我軍勿攻安慶,駐安慶桂軍可以撤退等語。我們認為不要攻安慶,讓安慶守軍向武漢撤退,如何?速告。”本日,劉伯承、張際春復電表示:“我們確定不攻安慶,最好讓該城守軍提早撤退,更利于渡江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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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總前委電,同意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①

①京滬杭戰役實施綱要,是鄧小平為總前委起草的,四月一日上報中共中央軍委。綱要指出:這一戰役的目的是,以第二、第三兩野戰軍全部,殲滅上海、鎮江、南京、蕪湖、安慶等地及浙贛線蔣軍的全部或大部,占領蘇、皖南部浙江全省,奪取京、滬、杭,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政治、經濟中心。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徐向前、周士第、羅瑞卿決于四月十五日十八時,以全線渡江作戰,開始進行本戰役。由粟裕、張震指揮三野的東線第八、第十兩兵團為東集團,在張黃港至三江營段渡江作戰;譚震林指揮三野的西線第七、第九兩兵團為中集團,在樅陽至裕溪口段渡江作戰。以上兩路歸粟、張統一指揮。劉伯承指揮二野為西集團在樅陽至望江段渡江作戰。總前委鄧小平、陳毅在合肥統一指揮第二、第三野戰軍,主持全局。電:同意來電所述太原作戰方案①;“同時請你們注意和平解決的可能性,如有接洽機會應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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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表毛澤東寫的社論《南京政府向何處去?》。社論指出:“兩條路擺在南京國民黨政府及其軍政人員的面前:一條是向蔣介石戰犯集團及其主人美國帝國主義靠攏,這就是繼續與人民為敵,而在人民解放戰爭中和蔣介石戰犯集團同歸于盡;一條是向人民靠攏,這就是與蔣介石戰犯集團和美國帝國主義決裂,而在人民解放戰爭中立功贖罪,以求得人民的寬恕和諒解。第三條路是沒有的。”這篇社論編入《毛澤東選集》。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蕭勁光、陳伯鈞、唐天際、解沛然(解方)、潘朔端并劉伯承、張際春、李達,中原局,鄧小平、饒漱石、陳毅電:“我們已和白崇禧代表劉仲容商定,黃岡、陽邏、倉子埠②、黃陂、花園、孝感、漢川、蔡甸、黃陵磯之線及其以南地區,我軍暫不進占,使武漢不感震動,大商巨紳不致逃跑,將來我軍進占該線及武漢地區時用和平接收辦法,免遭破壞。”“其余宜昌至武穴線上長江北岸要地,凡我軍已占者照舊,凡我軍未占者一律暫不進占,以利和平接

②倉子埠,今倉埠鎮。徐向前、周士第、羅瑞卿三月三十日致電中共中央軍委,提出總前委關于太原的作戰方案:準備第一步打敵外圍據點,占領攻城有利陣地。第二步攻城,具體部署是:以第二十兵團附第七軍一部殲滅北郊之敵,爾后由大、小北門攻城;以第十九兵團附晉中軍區三個旅殲滅汾河西岸之敵,爾后由大南門攻城;以第十八兵團附第七軍主力先佯動配合,再殲東郊之敵,爾后由大東門攻城。攻擊時間定于四月十五日開始。收。”“李宗仁代表黃啟漢昨(江)日由北平返南京,除傳達上項意旨外,并傳達我方允許安慶方面桂軍向南京或向武漢撤退。請劉、張、李即作準其撤退之部署,并令前線派人與守軍試行聯絡。”“總之,我方對反蔣方針開始著手采取具體步驟,由敵對關系改變為交朋友關系,對張軫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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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告周恩來:陳賡兵團四月五日由麻城出發,經浠水、廣濟、黃梅,向宿松、望江前進,限四月十五日以前到達。“請再告劉仲容不要忘記到南京后,叫李宗仁速即告白崇禧,將上述各地及安慶守軍火速撤退,愈快愈好,至遲不得超過四月十日,否則守軍將被殲滅。”同日

起草中共中央軍委總參謀部作戰部部長李濤復白崇禧電:“(一)支①電敬悉。(二)劉仲容先生本日由平飛南京,并轉漢口,向李、白二先生轉達敝方各項意見。(三)我是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參謀部部長),因為貴方代表現不在此,而許多事項又需及時通知貴方,以利合作,奉毛主席命直接和先生通訊,倘荷同意,深以為幸。(四)支電所述立場系就貴方利益而言,但就人民利益而言,在貴方全部接受八項和平條件并經雙方協力在全國范圍內完全實現這些條件的時間內,要求人民解放軍停止前進是不合理的,因此是不可能的。白先生歷次公開言論,我們均不能同意。(五)但是為著和李、白二先生建立合作關系之目的,敝方愿意立即實行下列各項處置:(甲)安慶及其以西直至黃岡(不含)之貴方部隊,請迅即撤退,并限四月十日以前撤退完畢。(乙)黃岡、團風、倉子埠、黃陂、花園、孝感、漢川、蔡甸、黃陵磯一線及其以南地區,包括漢口在內,暫由貴部駐防,維持秩序。該線以北以東各地之貴部,望即向該線撤退。所有撤防各地,不得破壞。該線以西各地,暫維現狀。(丙)整個華中問題的處置,聽候雙方代表團談判解決。(丁)請通知安慶及花園等處貴部負責人員,如遇敝方前線將領派員出來聯絡,請予接洽,勿生誤會。并希各該貴部派員至敝軍前線司令部取聯絡。(戊)以上各點敝方業已通知各該地軍事首長遵辦,希望白先生亦通知貴部照辦,并盼見復。”

①支,即四日。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彭德懷①、徐向前、周士第、羅瑞卿電:“閻錫山已離太原,李宗仁愿出面交涉和平解決太原問題,我們已告李宗仁代表(本日由平去寧),允許和平解決,重要反動分子許其乘飛機出走,其余照北平方式解決”。“你們應即派人進城,試行接洽,求得于十五日前談妥。”

①彭德懷在參加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后,于三月二十八日到達太原前線。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鄧小平、饒漱石、陳毅,劉伯承、張際春、李達,中原局,蕭勁光、陳伯鈞并告林彪、羅榮桓、劉亞樓電,通報我方與李宗仁、白崇禧關于駐守在長江北岸自安慶至宜昌各段的桂系軍隊撤退問題的交涉情況。要求我方代表與桂系守軍聯絡時切勿使蔣系守軍知道。并且指示:“中原局應設法派人秘密至武漢方面與地方紳士及資本家聯絡,散布和平空氣,穩定他們不要逃跑。華東局對江南各地如有門路亦應如此辦理。”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鄧小平、饒漱石、陳毅電,轉去衛立煌二月二十日給朱德的信,信中說:弟自沈陽南旋,行動不克自由,諒早洞悉。惟念老母現年八十有五,弱弟奄濤,率同子侄數十人,在肥侍養。茲值解放大軍到達,望電知軍政領袖,加意維護,免受驚恐。電報指示:“望轉合肥縣政府對衛立煌家屬予以保護為盼。”

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賀龍、習仲勛、李井泉①電,同意釋放廖昂②。

①賀龍,當時任西北軍區司令員兼晉綏軍區司令員。習仲勛,當時任西北軍區政治委員。李井泉,當時任晉綏軍區政治委員。

②廖昂,原任國民黨軍胡宗南部整編第七十六師師長,一九四七年十月十一日在清澗戰斗中被人民解放軍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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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起草致鄧小平、饒漱石、陳毅電,指出:“上海民主建國會主要負責人黃炎培、章乃器、盛丕華、包達三、張絅伯、施復亮等已到北平,表示向我們靠攏。他們是上海自由資產階級的代表,我們認為,接收及管理上海如果沒有自由資產階級的幫助,可能發生很大的困難,很難對付帝國主義、官僚資本及國民黨的強大的聯合勢力,很難使這些敵對勢力處于孤立。這件事,你們現在就應開始注意。因此,請你們考慮,是否有必要在沒有占領上海以前,即吸收他們參加某些工作。而在占領上海以后,則吸引更多的這類人物參加工作。”“不但上海如此,整個京、滬、杭區域都應注意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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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同周恩來在香山會見張治中,就談判中有關事宜進行長談。毛澤東說,為了減少南京代表團的困難,可以不在和平條款中提出戰犯的名字,對南京代表團的處境和困難,也表示諒解。并說,和談方案先由中共方面草擬,拿出方案后正式談判就容易了。將來簽字,如李宗仁、何應欽、于右任、居正、童冠賢①等都來參加則更好。談話后,毛澤東邀請張治中共進午餐,張因得知毛、周昨夜通宵未眠,辭謝而歸。從本日起,毛澤東還分別約見邵力子、章士釗、黃紹竑、劉斐、李蒸、盧郁文談話。

同日

復電李宗仁:“卯陽電②悉。中國共產黨對時局主張,具見本年一月十四日聲明。貴方既然同意以八項條件為談判基礎,則根據此八項原則以求具體實現,自不難獲得正確之解決。戰犯問題,亦是如此。總以是否有利于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是否有利于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內問題為標準,在此標準下,我們準備采取寬大的政策。本日與張文白③先生晤談時,即曾以此意告之。為著中國人民的解放和中華民族的獨立,為著早日結束戰爭,恢復和平,以利在全國范圍內開始生產建設的偉大工作,使國家和人民穩步地進入富強康樂之境,貴我雙方亟宜早日成立和平協定。中國共產黨甚愿與國內一切愛國分子攜手合作,為此項偉大目標而奮斗。”

①何應欽、于右任、居正、童冠賢,當時分別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院長、監察院院長、總統府國史館館長、立法院院長。

②李宗仁四月七日致電毛澤東,表示自他主政以來“政府謀和之誠意”,重申“謀和之決心”。

③張文白,即張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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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劉伯承、張際春、李達并告總前委電:頃接白崇禧方面來電稱,“關于安慶撤退事,暫有困難。因自該地發生戰事以來,國防部曾令堅守待援,該地轄京滬區指揮,敝方不便擅令守軍撤退。擬請貴方允許,暫留該地勿攻,敝方亦不出擊,以待和談解決”。電報指出:“安慶既屬國防部管轄,白崇禧自不便令撤,請令前線停止對安慶的攻擊,以待和談解決。如安慶畏我派人接洽動搖其軍心,你們亦不必派人去聯絡,彼此暫維現狀為要。”同日

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總前委并告劉伯承、張際春、李達,粟裕電:“我們和南京代表團的談判已有進展,可能簽訂一個全面和平協定。簽字時間大約在卯刪①左右,如果此項協定簽訂成功,則原先準備的戰斗渡江即改變為和平渡江,因此渡江時間勢必推遲半個月或一個月。關于江水情況如何,推遲渡江時間有何不利,望即告②,以便決策。”

①卯刪,即四月十五日。

②四月十日,總前委復電中共中央軍委:每年陽歷五月初開始大水,而且五月的水比七、八月還大,兩岸湖區均被淹,長江水面極寬。屆時,渡江將發生極大困難。如過久推遲,則必須將部隊后撤就糧、就柴草。所以我們意見,只有在能保證和平渡江條件下,才好推遲時間。同日,粟裕復電中央軍委:四月下旬為黃梅雨季,現已到桃汛,江水日漲,將發生以下困難:(一)現有船只三分之二為內河船只,爾后江中行駛困難,因此以現有船只渡江,每次渡江人數勢必減少三分之二;(二)雨季稻田放水,部隊展開不易,江面過闊浪大,江陰下游無法渡江,甚至十兵團方面只能作為鉗制佯動方向;(三)糧草困難,尤以燒草。同日,劉伯承、張際春、李達復電中央軍委:長江水勢四月末五月初將加速上漲,南風大起,雨多、流急、浪大,目前糧食已成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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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時,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復總前委并告粟裕、張震,劉伯承、張際春、李達電,指出:“依談判情況,我軍須決定推遲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遲至二十二日渡江,此點請即下達命令。”同日

關于攻擊太原時間問題,為中共中央軍委起草致徐向前、周士第、羅瑞卿并告彭德懷電,指出:“(一)我們和南京代表團的談判已進行了十一天,頗有進展。如南京方面同意,可能于十五日或十六日簽字,但破裂的可能仍然存在。(二)請將攻擊太原的時間推遲至二十二日。那時,如能簽訂和平協定,則太原即可用和平方法解決;如和談破裂或簽訂后反悔不執行,則用戰斗方法解決,對我亦無多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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