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上卷

1937(02)

19日 

關于潘漢年去南京談判和周恩來致蔣介石信的內容,同張聞天致電周恩來、秦邦憲:“(甲)應痛陳和平,萬不可戰爭,要蔣抑制一部分主戰人物的不顧大局,客觀上徒利日本大損中國。(乙)張回才能妥善解決西北問題,請蔣注意此點。(丙)撤兵組府請蔣另主持,不為旁人〔1〕。(丁)周暫難分身,一俟大局略定,即可出去見蔣。(戊)共產黨在對內和平對外抗戰基礎上用全力贊助蔣。”

同日 

同張聞天復電周恩來,指出:“力主和平,拉攏蔣、宋,策動國內各派各界輿論,策動英美,保持西北目前局面,非不得已不開火,乃目前基本方針。此方針應使楊、何、孫、王、繆、劉、杜、黃〔2〕及宣傳委員會主要人了解,改正其‘左’的宣傳,但軍事方面,仍極力備戰,絕不放松。”“紅軍即在三原、咸陽集結待機,不可輕動。”

1〕原文如此。

2〕楊、何、孫、王、繆、劉、杜、黃,指楊虎城、何柱國、孫蔚如、王以哲、繆澂流、劉多荃、杜斌丞、黃顯聲。

同日 

蔣介石派王化一、吳瀚燾到西安,提出和談的甲乙兩案。甲案:東北軍調甘肅,第十七路軍不動,歸楊虎城指揮,紅軍回陜北,中央軍駐潼關至寶雞沿鐵路各縣。乙案:東北軍調河南、安徽,第十七路軍調甘肅,紅軍回陜北,中央軍駐潼關到寶雞沿鐵路各縣。

110日 

隨中共中央和中革軍委由保安動身遷往延安。十三日,到達延安。

115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會議討論延安工作問題。王觀瀾匯報來延安后二十天的工作,李見珍匯報進城的情況。毛澤東發言說:延安工作方針與方法基本上是好的,產生了好的影響,應該繼續這一方針。現在不打土豪,土豪喜歡;保護商人,商人喜歡;取消苛捐雜稅,使貧民喜歡。以后應進一步使群眾更加喜歡,使土豪的喜歡減少。應該使在延安工作的同志明了,延安工作對全國有影響,延安的各種具體工作都應把握這一原則。關于延安的政權形式問題,抗日救國會只是暫時的,這里最好是不派縣長,應成立抗日革命委員會,將來要成為蘇維埃政權。因為這是我們首都所在地,不應與人共管。關于金融問題,毛澤東說:認為用白票就不能用蘇票〔1〕、用蘇票就不能用白票,這種估計是過分的。我同意總司令的意見,還是在城內蘇票、白票混用。我認為中心問題是從外面辦貨來的問題,用合作社來調劑是可以的。

1〕白票,指國民黨政府發行的紙幣。蘇票,指蘇維埃政府發行的紙幣。

116日 

同張聞天致電周恩來、秦邦憲:“(甲)楊、于即日通電就職〔1〕。(乙)向蔣交涉條件仍以你們前電各條為妥,因楊、于就職后南京更加無名,條件略高無妨礙,并為爾后留出再讓一步之余地。(丙)條件中主要者為:(一)張回陜,顧駐洛。(二)華縣以西屬張、楊軍。提出之語氣盡量改得緩和些,可以不提紅軍。(丁)攜赴奉化以速為妙。”

117日 

東北軍和第十七路軍代表攜談判方案在奉化見蔣介石,提出:(一)設陜甘綏靖主任,張學良為正,楊虎城為副,行營主任顧祝同駐洛陽;或設西安行營主任,張為正,楊、顧為副。(二)軍事善后問題,潼關、華陰由中央軍駐扎,陜、甘其他地區由東北軍、第十七路軍和紅軍分駐。還向蔣介石提出,由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決定抗日、聯俄、容共國策。蔣介石表示不接受。

118日 

關于準備對國民黨三中全會提出建議書和處理西安善后問題的條件,同張聞天致電周恩來、秦邦憲,指出:“(甲)對三中全會,正由上海、華北兩方策動一大的左派運動,西安方面望注意策動寧、綏、川、桂,我們亦準備提出建議書。(乙)南京已宣傳陜變即可告一段落,汪入京后左右派斗爭當更趨激烈,內戰對蔣系已處不利,和平解決之趨勢已漸明顯。楊、于、孫〔2〕就職,應與要求張回、要求陜甘防區不變二事同時進行,對后二事目前不應讓步,在力求和平的總方針下爭此二著之實現,這種可能是存在的。”

1〕一九三七年一月十五日,周恩來向楊虎城建議:楊虎城和于學忠通電就職;派人去奉化見蔣;堅決拒絕乙案,對甲案可基本接受,但須中央軍全部出甘肅,西安留東北軍、第十七路軍各一部,等等。一月十六日,楊虎城、于學忠發表通電,接受國民黨政府革職留任處分,要求準許張學良回陜,并要在奉化的蔣介石回南京主持救國大計。

2〕孫,指孫蔚如,當時任西安戒嚴司令,抗日援綏軍第一軍團軍團長。

1月中旬 

“中國抗日紅軍大學”改為“中國人民抗日軍事政治大學”,簡稱“抗大”。中革軍委主席毛澤東兼任抗大教育委員會主席。二十一日,抗大舉行開學典禮,毛澤東出席并講話,他說:抗大像一塊磨刀石,把那些小資產階級意識——感情沖動、粗暴浮躁、沒有耐心等磨個精光,把自己變成一把雪亮的利刃,去打倒日本,去創造新社會。

121日 

同張聞天致電周恩來、秦邦憲并告彭德懷、任弼時,指出:解決西安問題,“在于是否有保證讓步而確能停止戰爭,讓步而依然是戰爭,且得出比西安事變前更壞之局面,則不能讓步”。無論和戰,應使楊虎城、孫蔚如、何柱國、王以哲、于學忠、繆澂流、劉多荃及左派自己打定主意,我們處在建議與贊助地位。無論和戰,紅軍主力應按前定計劃出至陜南,處在川陜之間。

同日 

同周恩來聯名致電潘漢年,指出:“為避免內戰一致對外,我們原則上不反對蔣之方針,并應勸告西安服從南京統一方針,蔣宜給張、楊以寬大,以安其心。”但堅決要求蔣同意下列各點:保證和平解決后不再有戰爭;不執行“剿共”政策,并保證紅軍最低限度的給養;暫時容許一部紅軍在陜南駐扎;令馬步芳停止進攻河西紅軍;為使紅軍干部確信蔣之停止“剿共”、指定防地與發給經費,要求蔣親筆答復周恩來一信。潘漢年接電后即與宋子文商議,但沒有任何結果。

同日 

致電周恩來、秦邦憲:西路軍在高臺、臨澤一帶不能立腳。二十日晨高臺被馬步芳、馬步青部攻破,董振堂犧牲,五軍損失兩個團。“他們從本日起轉向東進,望速商于學忠準備派一部策應,并與交涉紅軍離開河西抗日,勿加干涉。”

122日 

同周恩來聯名復電潘漢年,要求蔣介石:第一,“給我們以親筆信,信內說明停止‘剿共’,一致抗日,再則指定駐地與允許按月發給經費”。第二,同意紅軍一部駐在陜南柞水、鎮安、旬陽、安康、漢陰、紫陽、石泉、鎮巴等八縣(這八縣原來大都是蘇區),紅軍主力

則駐慶陽、合水、正寧、寧縣、西峰、旬邑、淳化、中部、洛川、富縣、甘泉、膚施、清澗、宜川、瓦窯堡、安邊、豫旺等縣鎮。復電要潘漢年向蔣介石說明下列觀點:“我們是革命政黨,自己確定的政策決不動搖。我們的政策是與蔣一道團結全國(即反對分裂與內戰)共同對日,以后許多事情均愿與蔣商量,一切有利日本與漢奸而有損國力與兩黨合作之事,均當與蔣一道堅決反對之。”

123日 

關于接應西路軍東進問題,致電周恩來、秦邦憲:“西路軍已于二十一日晚開始向東急進,以十天行程到達黃河邊。甲、能否設法停止二馬追擊;乙、于學忠能否策應西路軍;丙、至低限度請查清黃河結冰段或有渡船處,幫助西路軍順利渡過黃河右岸。”

124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作關于同國民黨談判問題的報告,指出:和平問題主要看我們決定,問題是如何保證。首先要蔣介石寫親筆信給我們,第一停止“剿共”,第二劃清防地,第三保證給養。蔣介石有電報問我們到底要什么地方,我們提出了八個地方,我們有了這些地方,可以監視他們并同四川取得聯系。關于防地,延安、延長、甘泉、富縣,增加瓦窯堡以及豫旺等。蔣介石已答應涼州以西歸我們,令馬步芳不要進攻。自從釋放蔣介石,我們總的方針是和平西安亦是如此。中國對日本,中國有理;西安與南京,西安有理。現在已一般地趨向和平了,所以能趨向和平,就是因為紅軍靠近張、楊,現在的問題,就是要顧祝同不來,張學良回來。我們的讓步是潼關歸南京,最后的讓步是退到渭水以北,西安讓給蔣介石,但蔣要少駐兵,楊虎城部駐一個師。我們不能讓步的是張學良問題。現在的困難,就是怕和平沒有保障。毛澤東報告后,會議進行討論。最后,毛澤東再次發言指出:對國民黨三中全會應有表示,這次表示應有新內容。應說明不是人民陣線而是民族陣線,對西安事變問題我們的立場是和平解決。關于這些問題的說明還是不夠的。我們現在申明不待民主共和國成立就愿意成為統一的區域,一種是民族革命政府,一種是人民革命政府,我們蘇區是人民革命政府。我們是特別的,但應歸他管。西安事變將蔣扣留,我們是主張和平解決的。釋放蔣后,我們軍隊開去,還是為了和平,我們的錯誤,是在一九三五年十二月決議時提出了抗日沒有放棄反蔣,然而在五月間還是漸漸在變,徹底的轉變是在共產國際指示以后。西安事變后,我們通電中說將蔣交人民裁判,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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